第四三一章 殺?不殺?(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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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在多年的積累之後,終於爆發了出來,然後奮起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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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為失手而殺人的,總之,後面的這些人比起那個團伙來說,其無論是作案手段還是頭腦來說,都只能算是小兒科。
李元吉只是在一些自己認為有疑點的人名上畫了個圈,示意刑部繼續深查一遍。
雖然制度已經有了,可一些相關的規範還是很難一步到位,畢竟不是專業的律師,這年頭也沒有什麼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
至於那些疑罪從無還是從有,完全看皇帝個人的心情,皇帝說有就是有,皇帝說無就是無。
不過在第三階段的名單中,李元吉卻是看到了一個老熟人。
侯君集。
罪名很明顯,霍亂軍紀,違抗軍令。
刑部的無罪辯護司已經放棄了對其的辯護,犯了軍規往往更簡單,也更直接,根本沒有什麼辯護的理由。
侯君集是一部主帥,命令是他下的,搶奪最多的也是他,這還怎麼辯護?有人慫恿?可你身為主帥,能被人慫恿,你的智商哪去了?
加上案子本身涉及軍方,所以刑部那邊也沒打算過多的深入,只是就幾個違反軍規的條例列舉了出來,並且將證據擺了出來。
意思就是說,刑部不過份的去做有罪訴訟,也不會去做無罪辯護,有能耐你們軍方自己去讓皇上將侯君集的名字從這裡拿出來,俺們只負責實事求是,把現有的資料給遞上去,其他的與俺們無關。
關於侯君集一事,李元吉並沒有按照規定的流程去走。
畢竟侯君集是大唐的一名戰將,雖然個人人品和風紀有很大的問題,可畢竟是對大唐有著巨大的功勞。
所以在此之前,李元吉已經進行了兩次的批閱,結果全部是斬,而如今到了第三次,李元吉依舊有些猶豫不決。
一方面,他不想就這麼殺掉一個對大唐有功的人,而他的所作所為,無非也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貪念。
可另一方面,不殺侯君集,對軍規,對其他的軍人沒辦法交代,軍規是用來約束所有軍人的,而不是隻用來約束基層軍人的,倘若侯君集不死,其他將軍也有樣學樣,自己該怎麼辦?軍隊又該怎麼辦?
李元吉很糾結,也很猶豫。
這三個階段,並不是真正定下侯君集生死的流程,雖然是將他與死囚放在一起的。
可實際上這三個階段,只是讓李元吉下定一個決心,看到底要不要將他放在死囚的名單上,倘若這次自己也簽下了準字,那麼接下來,將會進行新一輪的死囚流程,先由皇帝稽核第一遍,在拿到內閣稽核第二遍,皇帝稽核第三遍,然後秋後問斬。
普通的死囚這一套流程只需要一年,但李元吉卻給了侯君集兩年的時間,一共六次的機會。
李元吉曾經試圖說服自己,可到頭來還是失敗了。
不殺侯君集並不難,將他流放,永不錄用便是了。
可一方面是他在歷史上曾經說出的那些話,不管是牢騷也好,真心話也罷,對於皇帝而言,這種言論是無法忽視的。
李元吉不想養第二個長孫無忌出來,事實上,侯君集與長孫無忌相比,侯君集對於朝廷的威脅性顯然更大一些。
他懂兵,他知兵,他可以用搶奪來提升軍隊的戰鬥力以及士氣,雖然最終的結果不可能會成功,可真若是讓他造反了,大唐又將損失多少?
作為一個君主,志向遠大,遠遠不如懂的平衡各方勢力更有用一些。
多希望侯君集能像程知節,或是房玄齡那般懂事機智啊,若是那樣的話,朕現在也就不必因為這些去頭疼了。
殺?不殺?
這是個兩難的抉擇,但李元吉更傾向於殺這一邊。
想了許久,李元吉還是下不去這個決心,一但自己簽了準,接下來就要正式的走流程了,即便是拿到內閣,也未必會有人敢去反駁。
“這事先等一等,朕去見一見他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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