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檀香寺之約(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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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檀香寺之約
很多時候,我們對於喜歡的美味,都恨不能一口吞之下腹。
但如果是極為罕見的盛宴,大多人的反映和此刻江知意的一樣,小口品啜,生怕一不留神就再也體會不到神仙般的快樂。
所以江知意盡管想下狠口,但最終都保持著禮儀。
江知意想起小時候的岑清伊,她吃冰激淩是一定要腆著吃的,倒也不是因為怕涼,而是因為那樣才能最長時間吃完一根冰激淩。
江知意跟岑清伊正好相反,每次一起吃冰激淩,甚至江知意後開始的,但江知意大口吃掉,最後反過來都要去搶岑清伊的。
當然,江知意也不是以大欺小,嘴饞非要欺負小孩子,只是她喜歡和小孩子爭搶的過程,或者用用自己的小把戲去哄,岑清伊每次起初都是鐵骨錚錚的漢子一般拒絕,但最後都稀裡糊塗地同意。
歸根到底,岑清伊太好哄了,江知意說給她一個琴琴,就能換來一大口冰激淩,最搞笑的莫過於某個小孩子為了要琴琴,故意拿冰激淩在她面前晃。
江知意不中招,小孩子比她還著急,直接舉高高說:“姐姐,我要換一個琴琴。”
江知意每次都是要逗她的,逗得快哭了才給她,有時候掌握不好尺寸,或是玩得過分了,比如說冰激淩吃了也不給琴,小孩子氣得嗚嗷地哭著跑開了。
本以為會是就此鬧翻,但小孩子第二天又會過來。
小孩子的世界就是這樣,不記仇,她還會故技重施,不過會比之前聰明,冰激淩不能交到姐姐手裡,小手舉高高,讓姐姐吃一口,琴一口才給吃下一口。
那姐姐說我不吃了,也不琴,小孩子又急了,耍賴道:“冰激淩都有你的口水惹,你不吃,我也不吃,你要退錢給我。”
居然被嫌棄了?江知意索性拿起冰激淩整根都腆一圈塞給岑清伊,“不還錢,你不吃就扔掉。”
小孩子哇呀一聲哭著又跑了,江知意涼得嘴唇都是冰的,晚上回家就開始鬧肚子。
江知意起初並不愛吃冰激淩,只不過那個小孩子吃了,她看見了,她便好奇。
和小孩子吃同一種食物,讓岑清伊有一種莫名的歸屬感,同時也會對小孩子有一種佔有慾,像是我們吃一樣的,我們是一起的,所以岑清伊是她的。
猶如此刻,蘇醒的腺體在溫暖的佘尖上輕顫,岑清伊舀唇不吭聲,抬手覆住眼眶,即便壓抑也能聽見夜色裡時疾時徐的氣息。
這一晚,姐姐倒是稱心了,只是苦了岑清伊。
幸好是江知意嘴下留情,沒有終極反向標記,好幾次岑清伊都能感覺到齒尖的鋒利,便忍不住求,姐姐別。
江知意掌握力度,輕輕的力度不會破,但又能緩解她想大口啃舀的念頭。
這麼下去,一晚上怕是都要在廝磨中度過,岑清伊鑽進被子,將人撈進懷裡,江知意掙紮不幹了,“我還要。”
“好。”岑清伊將人固定在懷裡,指尖滑到最後一處腺體位置,“我給你。”
不能標記,但指尖總可以寬慰到蘇醒的腺體。
於是,岑清伊的右手今晚單獨加了個班,尤其是中指和無名指,一番折騰,江知意阮在岑清伊懷裡罵她是大壞蛋。
“大壞蛋專門治你這種不聽話的小壞蛋。”岑清伊剛才著實被折磨得不輕,“這回咱不鬧了,該睡了。”
夜色悄然撤退,朝陽爬上天際,美好的一天開始了。
岑清伊到單位,先給秋語發了微信,主要是說她很認真地讀了秋語的信,感觸很深,她沒有直接安慰秋語,只是說如今的秋語能做到這個地步很不容易了,還請她不要為難自己。
岑清伊在微信裡這樣寫道:我並沒有秋語姐說的那般堅強,我雖然波折很多,但最終我還從事了我喜愛的事業,我做了律師,但秋語姐放棄了最愛的歌唱,猶如斷臂,但現在如果告訴秋語姐,手臂有望接上,只要你能堅持,手臂或許可以恢複到最初,你願不願意嘗試呢?
岑清伊把自己的答案告訴秋語,她寫道:
如果是我,我一定會嘗試,我不惜任何代價,才抓住我的職業生涯,我熱愛律師,不管吃多少苦頭,我都要幹這一行。
或許姐姐並沒有你想象中那麼熱愛歌唱,如果貝多芬因為耳聾放棄演奏,那麼這世上怎麼會有《命運交響曲》呢?還有那首廣為流傳的《致愛麗絲》我相信你曾經一定聽過,那麼美妙的聲音,來自於一位失聰的音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