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婆家堅持不願意私了,那麼王氏得吃一年牢飯。

要是解釋不清楚,小老百姓有官銀,只能用偷盜論罪,至少蹲個十年八年的。

“大人,民婦沒啥好說的。”

王氏鎮定下來,開始考慮別的問題。

“小妹,你糊塗啊,你為啥要把銀簪送給一個外人?”

價值十兩銀子,那可不是一兩,家裡都沒有那麼多錢,要是能給相貌好的小妹做陪嫁,絕對能找一戶好人家。

家裡重視閨女,說出去有臉面。

王氏大哥臉上掛不住了,首先發難,別的他都可以幫忙圓謊敷衍,但是妹子和外男有姦情,他不容忍。

他也是男子,將心比心,婆娘懶饞,都不是大毛病,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爺們自然得多負擔點。

即使妹夫是個軟蛋,也不能說揹著人偷情,這真是丟盡孃家的臉面!

他這個當大哥的,只想狠狠給自己一巴掌,然後找個地縫鑽進去,等退堂之後再灰溜溜地回家。

“大哥,我騙了你,對不住。”

王氏站起身,對著兩個哥哥鞠躬,然後對著林滿金,問道,“既然你也承認銀子是在我這裡拿走的,就歸還吧。”

把錢還回來,給婆家,其餘的事,容後再議。

林滿金自然不肯,今兒剛送嫁,一根銀簪,讓他賺足了臉面。

官銀比普通的銀子成色好,打出來的顏色都不同,特別的亮堂。

“銀簪是你送出去的,要回來沒道理。”

林滿金臉上有點不自在,按理說,他有點積蓄,也不差一根銀簪,但是已經給了閨女,還是重要的陪嫁,他不可能反悔了。

“你說你送給我香粉,絹花,我就肉償,那我這十兩銀子的簪子,你心安理得收下,得讓你陪多少回?”

王氏一臉諷刺,陰陽怪氣地,她在公堂上,才發覺自己就是個傻子,被林滿金耍到團團轉。

“哈哈!”

門口的百姓們笑得肚子疼,蹲下身子,用手找東西扶著,才能勉強穩住身形。

這絕對是他們見識過最精彩的公堂問案,絕妙對話,比看人命官司還跌宕起伏。

王氏賣身一次,就十幾文到幾十文,林滿金是啥身價呢?

“好歹也是漢子,伺候你不容易,五十文一次如何?”

百姓們跟著起鬨,一兩銀子,可陪王氏二十次,十兩銀子,那麼就是二百次。

天天歡好,至少得陪睡大半年啊,眾人看林滿金,腦海裡立刻出現他黑眼圈,走路扶牆的模樣。

沒辦法,腎虛啊!

“就林滿金還要五十文一次?給我三十文,有小娘子找我作陪,我就去。”百姓們以此作為笑話,交頭接耳地說段子,相互笑鬧,門口的氣氛,熱火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