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賦稅攤派(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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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院外來的是個佐吏,在堂外去掉鞋,進來跪拜。
周澈問道:“何事?”
“鄉置催著要這兩個月加派了。”
“鄉置?加派?”
“按例,本鄉每兩個月需給東鄉置八百錢,兩隻雞,本來月中就該給的,只是趕上盜賊夜襲,故此拖延至今。咱們鄉的鄉置薔夫等不及了,這已是第二次派人來催。”
……
置,又名郵,秦漢時期的一個地方機構,類似郵政局乃是傳驛之所,即後來唐宋時期的驛站、急遞鋪,各縣皆有。其責主要是傳郵、接待使者,並給使者提供車馬飲食。
“置”和“亭”不同的地方是,亭有治安職責,且平時不但接待使者,也供百姓投宿,同時在規模上,亭也不及“置”大。置不但地方大,專職傳遞郵書、平時打雜的郵人更多,又要養牛馬、供官吏飲食止息,日常開支不小,這個費用主要是由各地縣鄉提供,由郡裡下達攤派指標,所以周澈他們鄉里也是需要提供一部分。
……
周澈說道:“八百錢,兩隻雞?!”
佐吏答道:“原本按郡中規定,是該每個月都給一千錢、三隻雞的。安宅裡的陳華做了郡丞後,照顧鄉里,給咱們鄉減成了兩個月給一次,還降低了數額。”
時人鄉里觀念重,這陳華雖是閹宦家的賓客門生,倒也不忘給鄉里“造福”。周澈點了點頭,說道:“這事兒我知道了。……,你去寫道公文,拿過來,我給你畫諾簽押,然後去鄉佐院中支錢。”鄉佐管錢。胡項雖請辭了,但他手下的佐吏沒有請辭,現在暫管鄉中的財物收支。
這佐吏應了,卻不肯走。周澈問道:“怎麼?還有何事?”
“鄉長,這錢給了郵置之後,要不要按以前的慣例向鄉中徵收?”
周澈自上任以來,最近他的主要精力都用在了練功上,說實話,對鄉中日常的工作運轉還不太熟悉。他問道:“這錢以前都是從鄉中徵收的麼?”
“那是當然了。……,咱們只是個鄉,又不是縣,收來的賦稅都交給上邊了,平時也沒什麼節餘,又要維護鄉舍官廳,又要維持各種日常開銷。讓咱們出錢,咱們哪裡有錢呢?”
“縣裡知道此事麼?”
“最先就是由縣裡批准的,到現在十多年了。”
周澈略微沉吟,說道:“既是由縣廷批准的,就按此徵收罷。”
佐吏忽然笑嘻嘻地說道:“鄉長,往年的慣例都是出一收二。”
“出一收二?”
“也就是向鄉民徵四隻雞,千六百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