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連夜審訊(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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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吳庸帶入堂中後,按照周澈的吩咐,裴元紹什麼都沒問,直接開口就問道:“你在季家多少年了?”
“七年了。”
“那你必定知道他家的底細了?”
“是。”
“我聽說季氏常有妖言,並經常假託神怪,以圖讖惑亂人心,行巫蠱之法,且有殺不辜一家三人等諸般不道逆節絕理的惡罪,你給我一一講來。”
“妖言?圖讖、巫蠱?殺不辜一家三人?”
如果說吳庸此前只是懼怕個人的安危,但對周澈到底想幹什麼還不太清楚的話,那麼,在聽了裴元紹這句話後,他已經完全明白了周澈的用意,徹底地面如土色了。——周澈不是想殺一兩個人為自己報仇,而分明是想將整個的季氏全部族誅!
妖言罪和誹謗罪常常連用。誹謗是誹謗國家朝政;妖言是指過失之語,即因不慎而說錯的話,與後世的“詐為鬼神之語”的妖言不同,凡被加上此罪名者,必致極刑。
假託神怪、圖讖、巫蠱比妖言更厲害,凡是和它們牽連到一起的,十之八九就會被戴上“大逆”的帽子,一旦立案,輕則族誅,牽連再廣一點的話,殺個成千上萬人都不是問題。
最有名的是漢武帝徵和二年公元前91年)的巫蠱之禍,皇后自盡、太子兵敗、丞相被殺。
“殺不辜一家三人”,指的是類似滅門的惡行,殺人一家三口。
此三罪,皆為“逆節絕理,不道之罪。”如果確定下來,連三歲小孩兒也知,季氏定被滅族,而像吳庸這樣的門下賓客,也會難逃一死。他跪在地上,口乾舌燥,這麼冷的天,汗流浹背。
他囁嚅地說道:“‘殺不辜一家三人’,季氏確有此罪,但是不是有妖言、圖讖、巫蠱之罪,我不知道。”
姜楓高坐在他的面前,伏下身子,盯著他,低聲地慢慢說道:“依律:‘先自告除其罪’。又,‘造意者重懲,從者輕處’。你只是一個賓客,不是造意首惡,如果肯自告,周君必能使你脫罪,而如果不肯自告,……,你覺得你還能活過今晚麼?”
“造意”就是首犯的意思。兩漢的律法強調故意和首惡,凡屬此類,必從重處罰,而若非首惡,在犯下罪行後如果能“先自告”,也就是自首的話,可以“除其罪”。
反正就是說,做汙點證人你不用死。
吳庸先在知道“姜楓”的名字後,已自知若不好好配合,必無活路,又在獄中被武柏嚇了個半死,膽氣早無,事到如今,他也不再存僥倖之心,不再抱任何幻想了。
他癱在地上楞了半晌,不知不覺想起了周澈任職亭部、鄉長以來的一些作為,孤身登許家之門,折服許陽,膽氣雄足;夜半擊賊,盡顯其雷霆手段。能做下這兩件大事的,又怎麼可能是一個懦弱的人呢?又怎麼可能是一個受了侮辱不回擊、不報復的人呢?
他悲哀地想道:“季氏,你們全看錯周澈了!”
吳庸終於舉起了頭,說道:“我說,我說。我願,我願做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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