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些年裡,還沒有北美大片,排在頭前的,首先是港臺片,隨後就是我們的電影,這說明我們的喜劇電影,雖然看起來比較不成熟,但還是被大家所接受的。

也是一種沒辦法的事情吧,湊合看。”

說到這些話時,陳佩斯忍不住就笑了,似乎也覺得年青時的自己有些好笑:“中國的喜劇沒有選擇,但中國人又需要笑聲!

所以,就湊合著看吧!”

原本只是睡不著才看的電視,沒想到林牧帶著自己幾個小媳婦兒,連帶著兩只熊貓兩只貓,越看越是精神,靜謐的新房裡,只有電視裡那花費了幾十年平靜後,說出的一些感嘆。

“當初的維權行為,你是什麼想法呢?”

“這個世界,應該是有規矩的世界,這樣對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好。

如果都這麼沒規矩呢?

不是不可以,大家也可以湊合,但不能一直這樣,我們在這麼爛的社會裡已經生活了幾十年,還要把餘生再這麼爛下去,甚至子子孫孫也這麼爛下去,多沒勁啊!

咱換個好日子,行嗎?

咱們可以換個商量的方式,我又不是用暴力的方式來逼你維權,咱可以商量嘛,只不過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商量。”

在講到當初的影碟事件時,主持人突然有些期望地問道:“那現在過了十幾年,改變了多少?”

“沒有什麼改變!

賣盜版的依舊在賣盜版,看盜版的依舊在看盜版。

我和老茂在外面表演時,甚至有電視臺人員,光明正大地拍片子,然後在電視上賣,每次看到,我都會把他們請走,或者說請他們把鏡頭轉過去。”聽得出,陳佩斯在說這些話時,很是心酸。

主持人:“那您做這一切的意義,又在哪?”

聽到這裡,陳佩斯話裡湧現起一股不甘服軟的勁頭來:“就是必須有人發聲,告訴你們……

我是在被侵權!

我是在被盜版!

他們是在侵權!

有些人罵你,但他們是在看盜版!

必須有人要說,否則的話,五十年後,一百年後,我們的後人看我們今天:祖先是這樣生存的?

他們會憤怒!

他們會憤怒的不是強權,而是每一個接受這強權的人!

如果我不發聲的話,我的後代,一定會為我感到丟臉!

所以我爭取,不要讓我的後代嘲笑我……”

林牧:“……”

看著正在播放直播的電腦,突然就嘆了口氣。

被侵權的又何止是陳佩斯?

如果自己當初開始寫小說,沒有在雜志、報紙、《武俠故事》、《故事會》上發表,而是選擇在網路小說網上連載,那可以毫無疑問,自己會撲得渣都不剩。

《射鵰》、《西遊》的故事是好,即使是放到網路上,依舊能吸引不少讀者喜歡,就像只要故事性好,再小眾的小說大部分都能出頭一樣。

但即使自己發表的小說能吸引成千上萬的人去看,依舊會撲,在2010年之前的網文圈子裡,看正版是件很稀罕的事情,普通作者想要靠稿費生活,那是遠比現在艱難的妄想。

好在,正如陳佩斯所說,有越來越多的讀者選擇正版,選擇尊重那些創作者,這才造成了現在網文的興盛。

公道自在人心,即使他覺得這十幾年來,沒什麼改變,但時間越久,觀眾越懷念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當初的維權行為,已經徹底讓陳佩斯變成了一個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