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玫一雙秋水眸望著劉亦風,眼中全是無辜。

劉亦風......這姑娘沙眼了嗎,還是眼睛不好使,幹嘛一直眨眼睛。

詹穹說:“被告質證完畢。”

劉亦風不再理會rose,對郭雲說:“第三人質證。”

詹穹說:“我代表第三人郭雲女士質證,對第一份證據和第二份證據真實性不清楚,而且這兩份證據和她沒有關係,別墅已經由被告林玫賣給第三人了,已經和林玫女士沒有關係了。”

沈仙雲又是一陣冷嗤,敢做不敢當,真是讓人看不起。

林自遙也不置可否,郭雲和林玫是母女,說不知道,肯定是不可能的。

這簡直是典型的掩耳盜鈴或者是拿別人當傻子。

劉亦風說:“被告舉證。”

詹穹說:“被告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第一份證據是被告林玫女士與第三人郭雲女士的房屋買賣合同,證明訴爭房屋被告已經賣給第三人;第二份證據是訴爭房屋過戶的契稅證明,證明訴爭房屋過戶的事實。”

“被告舉證完畢。”詹穹說。

劉亦風說:“原告對被告提交的證據進行質證。”

林自遙說:“對第一份證據買賣合同的真實性和證明物件均有異議,買賣合同所約定的買賣行為是虛假的買賣行為,被告林玫和第三人郭雲是母女,偽造買賣行為輕而易舉。”

林玫與郭雲之間之所以用買賣的形式過戶房屋,而不直接贈與,是因為受贈人再次出售受贈房屋時,需要交納比買賣契稅更高的契稅。

所以在實際中,很多家庭採用買賣的方式在親屬之間轉讓房屋,最常見的就是父母將房屋以買賣的方式轉讓給孩子。

林自遙接著說:“對第二份證據契稅證明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是對證明物件有異議,這隻能說明被告繳納了房屋過戶的契稅,並不能說明這是一個真實的房屋買賣行為。一個真實的房屋買賣行為,最基本的就是支付了對價,也就是購房款,如果第三人郭雲女士確實是透過買賣的方式取得的房產所有權,那麼請提供相應的購房款支付證明。”

一直坐在一旁的郭雲按捺不住,脫口而出:“我是用現金支付的。”

林自遙看了詹穹一眼,然後對郭雲說:“2000萬的購房款用現金支付,恐怕不符合常理吧?”

詹穹面上表情不變,任由郭雲發揮。

郭雲被林自遙頂的吶吶不能言,林玫立刻補臺:“我母親是分期支付給我的。”

“狡辯!”沈仙雲用不大不小的聲音說道。

“對,我是分期給我女兒的。”郭雲如蒙大赦,立刻說道。

林自遙馬上追問:“那郭女士從哪家銀行取的錢、已經支付了多少次,一共支付了多少錢,這麼一大筆錢,為什麼要透過現金的方式,不透過銀行轉賬?據我掌握的資料,郭女士已經下崗多年,並沒有工作,那麼這麼一大筆的購房款,是從哪裡賺的的?”

“我......”郭雲不知道怎麼回答。

林自遙也不想等郭雲回答,她只是想用直接了當的方式拆穿郭雲不入流的謊話而已。

“另外,請問被告,郭女士給您的錢,您存放在哪裡?這麼一大筆現金放在哪家銀行?既然是買賣,又是分期付款,郭雲女士給您的購房款是否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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