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旁聽席上的唐筱悅雙手死死握住,關節因為太過用力,隱隱透出白色。

審判長說:“公訴人可以詢問被告人。”

苗淼:“被告人,現在當庭向你提幾個問題,請你如實回答。”

馬漢山說:“明白。”

苗淼問:“被告人,和你一起出差的還有另外兩位同事,為什麼事發當晚只有你和被害人唐筱悅兩個人一起喝酒,是另外兩位同事提前走了嗎?”

馬漢山的臉色閃過一絲尷尬,他說道:“只有我和唐筱悅,其他兩個人沒有來。”

苗淼又問:“是被害人約的你,還是你約的她?”

“她約的我。”馬漢山篤定地說。

實際上是馬漢山主動約的唐筱悅。

苗淼知道今天一定會有一場惡戰,對於馬漢山的說法,倒是不驚奇,她有備而來。

苗淼問:“被害人是在什麼情況下約你的,有沒有證據?”

馬漢山說:“是唐筱悅私下當面和我說的。”

苗淼說:“也就是沒有證據了。”

賀晟:“反對,反對檢察官的誤導,檢察官不能要求被告人對其與被害人唐女士之間所有的對話都留有證據,這個不現實。”

審判長說:“反對有效。”

苗淼輕輕點了點頭,又問:“被告人,你們是將近凌晨到酒店頂樓的酒廊喝酒的,根據酒店的電話記錄,你夜裡11點打電話到被害人房間,這麼晚打電話給被害人是為什麼?”

馬漢山想了想說:“告訴被害人我忙完了,可以去樓上酒廊了。”

苗淼說:“但是據被害人口供,是你在半夜11點時,用酒店的電話打到被害人房間,問她是否願意一起到酒店頂樓酒廊喝兩杯。”

馬漢山說:“不對,被害人在撒謊。是被害人先當面約的我,我夜裡11點打電話給他,只是表示赴約。”

苗淼對審判長和陪審員說:“請法庭注意,被告人堅稱是被害人唐女士主動約的他,但被告人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的論述;相反,卻有證據證明,被告人在凌晨11點用酒店的電話主動給被害人打了電話,然後被害人和被告人兩人在大約15分鐘之後,先後到達了酒廊。”

苗淼又問馬漢山:“被告人,是你先到酒廊還是被害人唐筱悅先到酒廊?”

馬漢山說:“唐筱悅先到酒廊。”

苗淼步步緊逼:“如你所說,是唐筱悅約的你,但是你到酒廊之後,發現只有唐筱悅一個人在,有沒有覺得不妥或者提出請其他同事一起上來聚會?”

賀晟馬上站起來,說:“反對,審判長、各位審判員,公訴人的這個問題有誘導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