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真槍實彈(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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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已經事先問明白了菲菲的。
菲菲給我回憶說,當時她跟著人們登了岸,先是在海邊停留了四五天,然後才隨著大部隊往內陸遷移,走了一天的荒灘,發現了森林與水源,便又在那裡繼續居住起來。
在那裡住了將近有半個多月,然後矛盾雙方才發生了戰鬥,勝了的紅毛尤裡,才帶著人繼續往深山裡走,走了三天,最後才定居在牛角山。
因此據我的推測,他們入山口的居留地,肯定離我不遠,我只要循著這條分界線,不用多少工夫,一定能找到他們當初發生戰鬥的營地。
我快馬揚鞭,一路急行軍,走到黃昏的時候,終於來到那個營地。
我在地上撿到了不少的彈殼,這些變形了的彈殼,給我證明瞭當日戰況的慘烈。
我對於槍械,也可以說是熟門熟路了,雖然我使用過的,都是自己國家現役中的幾種槍型。但是對其他國家的,我至少也能拎來就用。玩槍其實就像開車,我會開大眾,難道我還不會開豐田麼?頂多開始時欠一點手感而已。
現在世界上比較有名的幾十種大小槍械,我多少都能說出點名堂來的,不說別的,不管各類槍支的效能與優劣,起碼給我看一眼,我都能叫出它的名字,以及它們各自的用途來吧。
我觀察我手上的幾枚彈殼,用眼光量了量,這應該是一種762毫米口徑的43步槍彈,這種中口徑規格的步槍彈,讓我立馬聯想到這世界上最有名的一杆槍:ak47
我猜應該就是它,十有!
雖然這種中口徑槍彈,由蘇聯的sks首次設計使用後,被很多國家的各種槍式仿製,其中包括我國的五六式。
但是,能大量流於第三世界與黑市的,卻只有ak47因此我才判斷,這些彈殼的主人,就是ak47,或者說是它的演變型。
另外,即便是船方想弄槍,那這種槍,也是他們最容易能弄到手的。
我在這廢營地上轉了幾圈,撿了一些丟棄的瓶瓶罐罐,看了一下,便沒了興趣。
這裡雖然發生過槍戰,還死了幾個人。現在過了這麼久,那這些屍體,即便不被處理,也被野獸給啃食了。
我看天色將晚,不能急著進山,便打算在這裡留宿一晚。
我趁著天還亮,去附近的地方,收集了一些幹柴幹草毛,用來起火過夜。
我的三個礦泉水瓶,也已經幹了,這一天趕路下來,需要補充大量的水份。
不過在這裡找水,可難不到我。我以這廢營地為中心,向幾條踩得很熟的路徑找了上去。
前面那撥人,十幾個人在這裡住了半個多月,那他們平常去取水的地方,路徑肯定踩得很熟爛。
只是倒黴的是,我走的第一條路,居然是他們的排洩場,一腳踩進去,滿地的汙穢,燻得我直作嘔。
我倒回頭去,向著相反的再找了過去。按照常理,他們的排汙地,肯定是設在水源的另一端,要是並在一個方向,準他媽受得了!
結果當然不出我所料,我順利找到了一個小土泉。
難得週末,可家裡有個小生意,最近這幾天特忙。這是我偷閑回來寫的,晚上我試著再寫一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