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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布羅爾的耳朵抖了抖。
“呃……拉格什?”顯然,瓦雷拉沒有預料到我會忽然問這個,“你們,呃,暴風城的人們都這麼想?”
我用力點了點頭。
“他確實高大威猛,武技非凡……”
“我們當時滿腦子只有吃這個念頭,哪裡有多餘的功夫去考慮其他?”布羅爾粗聲粗氣的插了進來,忽然,他好像想到了什麼,黝黑的眼裡放射出了道道狡黠的光芒,“小姐,您知道瘟疫之地的一條叫做淤血蟲的大蛆麼?”
“……呃?知道……”
“那其實是條母蟲,它的伴侶名為腐爛蟲……”
“嘿!布羅爾!”瓦雷拉出聲阻止,可是,她那細細的嗓音怎麼可能蓋住布羅爾那悶雷般的聲音呢?
“是我們在競技場上幹掉了它,然後,把它下了鍋!”
那名壞透了的布羅爾讓我反胃了一整晚,第二天,在他不懷好意的笑容裡,我離開了我養傷的地方,回到了自己的小小公寓。
思索了一下,我還是把文稿塞進了自己的日記本,畢竟,國王吞吃蛆蟲這種事情……噢,那畫面我不想再想了!
☆、回憶
我是暴風時報的記者,我是莎拉。
我曾一門心思的想成為一名法師,至少在我十歲之前是這樣子的,然而,隨著斯坦索姆被屠盡,我童年的夢想也隨之煙消雲散。
之後,我進入了聖光學院,不得不說,我並沒有這方面的天賦,進入這座學院的結果便是,畢業之後,我成為了暴風時報的記者,而不是一名牧師。
沒錯,你沒有猜錯,我的家曾在那座已被行屍走肉佔領的城市,斯坦索姆。
在我日記本的最後一頁,我仍儲存著那張照片。
那時的斯坦索姆還有綠的樹,紅的花和清的水,你瞧,照片上還有我咧嘴大笑著的夥伴們,笑的最燦爛的便是我的哥哥尼克爾。
不知道是不是血脈使然,我可以驕傲的告訴你,當時,我和我的哥哥是斯坦索姆魔法學院裡最有天賦的孩子。
最初,瘟疫的傳播並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至少鎮長召開大會的時候也是這麼安慰我們的,“天氣轉涼,我們中的許多人都染上了流感,發燒發熱,大家要注意保暖。”
而流感這個名詞並不能阻止我們的課程。
我清楚的記得那一天,我們在斯坦索姆大門口的草地上聽講。
老師嘴裡的東西,我早就倒背如流,所以,我根本就沒有聽他在絮絮叨叨的說什麼。
“吉安娜上次和我保證過,只要我能熟練的掌握好時間操控,她就會把我接去達拉然接受指導!”我在人堆裡得意洋洋的和尼克爾低聲炫耀,“我覺得不久之後,我就要和你告別了,親愛的尼克爾!”
“啊哈!莎拉!你一定不知道,普羅德摩爾女士送給了我一根魔杖,就在上次她離開的時候!她對我說,我一定會成為一名大法師!”說著,他反手把腰間木棍摘下來給我看。
木棍寒光閃爍,把我的眼睛都耀花了。
“哼!”我留戀的看了看那根東西,硬是逼著自己移開了雙眼,“那麼,我們就來比一比吧,尼克爾,看看誰先掌握時間操控!”
“如果我贏了,你就求她帶我一起去達拉然玩”
“沒問題!”
那時候,誰也不知道死亡的陰影已經籠在了我們頭上。
我確信我是學生裡第一個掌握這個技能的,因為,在冗長的咒文之後,我感到我眼前景色忽然一閃。
世界彷彿成了兩層。
我在的這一層裡,所有的學生正在老師的監督下,默唸著咒語。
而另一層裡,我看見大門口走來一對騎士,最前面的那位赫然是阿爾薩斯王子,他經常與吉安娜同行,所以,我見過他。
待會兒我突然回到原來的時空,會不會嚇他一大跳呢!我這麼得意想著,可只是一秒鐘,我臉上的笑容便凝固了。
因為,我看見那位王子忽然掄起了巨大的戰錘,只是一下,便讓老師的腦漿迸裂!
所有的騎士都抽出了大劍,而劍鋒所指,赫然是我的夥伴們!
我看見我的夥伴們一臉驚恐的站了起來,驚叫著四散逃走,可那些自詡聖光的騎士們緊追其後,他們彷彿惡魔一般,不殺盡生靈決不罷休!
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