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分歧(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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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不認識字就可以『亂』來,就可以犯法,那還要我們公安機關幹什麼?還要我們司法系統幹什麼?還給他們錢,這不是鼓勵他們下次繼續犯罪嗎?”
“不行,這個辦法肯定不行。”
“行不通!”
鍾副局長的語氣斬釘截鐵,沒有半點商量餘地。
要說鍾副局長平時也不是這麼“執法如山”的,沒在公安幹過的人就不可能知道,公安其實就是聽上去“厲害”,真正想要鐵面執法,何其難也。不知道要得罪多少人。
最關鍵的是,有時候就算你不怕,敢得罪人,有些人也不是你能得罪得起的。
真把那些狠角『色』惹火了,人家分分鐘讓你離開公安機關。
脫下那身警服,你還能有什麼脾氣?
但當著《天南日報》記者的面,鍾副局長必須這樣的義正詞嚴。焦書記不懂,可以和稀泥,鍾副局長和武泓市公安局卻丟不起這人。萬一報道出去,就是大問題。
“我跟你說,老焦,這不是可以商量的問題。我們這次過來,尤其是天南的同志大老遠的趕到咱們東海,不但要把被害人解救出來,凡是所有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都必須抓捕歸案。這是基本原則。你們鄉『政府』,必須要好好配合這次行動,千萬不要有什麼本位思想,地方保護主義思想,那是要負責的。”
鍾副局長進一步表明了專案組的強硬態度。
焦書記也意識到自己的思維出現了偏差,有點“唯技術論”了。
在技術層面上,他自覺自己的提議是最好的,最有『操』作『性』。老根水那幫山鱉,『逼』急了真是六親不認。不要說他這個鄉黨委書記,就算是縣長縣委書記來了都白搭,人家絕不買賬。要做通支書和村長的工作,那還得是他老焦的面子,在西關工作了那麼多年,老焦在這裡的威望還是很高的,普通群眾不敢說,至少二十七個行政村的支書和村主任,大多數跟他關係不錯。
就這樣,老焦估『摸』著單單是補錢還不夠,還得再額外給支書村長乃至那個“買人”的陳阿根一點好處,他們才肯乖乖把人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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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著天南同志的面,尤其是當著《天南日報》記者的面,自己的提議就太沒有原則『性』了,說輕點是和稀泥,說重點那就是向犯罪分子妥協,向宗族勢力妥協。
這個大帽子一扣下來,誰吃得消?
這案子,首先要保證大方向正確。
“鍾局長,要是來硬的,我建議動武警!”
老焦直截了當地說道。
基層幹部,沒那麼多雲山霧罩,曲裡拐彎。而且對老鐘的稱呼也變得十分正式,不再是帶著親近之意的“老領導”。
鍾副局長臉『色』完全垮下來,很不悅地說道:“老焦,你不要總是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我們這裡二三十個警察,再加上你們鄉『政府』出動幾個幹部,還不夠在老根水救個人?老根水我不是沒去過,也不是什麼龍潭虎『穴』。”
以鍾副局長的『性』格,以往肯定也是打慣硬仗的,犯罪分子越囂張,鍾副局長就越是要狠狠收拾他。
到底誰怕誰,誰打擊誰,這個問題必須搞清楚,不能搞錯了。
“你跟他們的支書村長說清楚,我們這次去,不但要救人,還要抓人。犯罪分子一個不能放過!他們要真敢阻擾公安辦案,有一個就抓一個。我老鍾絕不含糊!”
鍾副局長等同於是這次解救行動的現場總指揮,他的態度如此強硬,會議的調子實際上已經定下來了。包括老焦在內,西關鄉的幹部誰都不敢再提什麼異議。
接下來的會議,開得相當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