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會議一開始,就出現了根本『性』的分歧。

發表不同意見的人姓焦,西關鄉黨委書記。

焦書記大約四十幾歲,和常所長一樣,一副山鄉老農民模樣,怎麼看都不像個國家幹部。他要是出現在鳴山縣城大街上,十個會有九個把他當成進城趕集的山民。

九七年,鳴山縣還沒有完成撤區並鄉工作,西關鄉實際只是副科級架子,老焦這位鄉黨委書記,也就是副科級幹部,享受正科級待遇,面對這麼多省市縣領導,說實話有點緊張。

焦書記提議說,老根水太遠,不通水泥路,只有砂石路,前段時間下雨,砂石路有好幾處塌方,很不好走,大部隊就不用進山了。不如他直接把老根水的支書村長叫來,給他們做做工作,讓他們回去,把姑娘帶到鄉『政府』來,跟著爸爸媽媽一起回家就行了。

焦書記這個提議,讓大家眼前一亮。

一路上長途跋涉,顛得人骨頭架子都散了,說真的大夥都不願意再往深山老林中鑽。

“這樣能行?”

縣局曹局長有點疑『惑』地問道。

這個工作沒那麼容易做吧?

他對西關鄉這種窮鄉僻壤還是很瞭解的,鄉民們明顯不是那麼好說話。

“當然,要給點錢……”

果然,老焦期期艾艾地說道。

“老根水窮,群眾沒錢,這個買媳『婦』的錢,得補給他,不然就算是支書和村長,也帶不動人的……”

“扯淡!”

老焦話還沒說完,鍾副局長就毫不客氣地打斷了他。

“還補錢給他?不把他抓起來就算客氣的了。知不知道收買『婦』女也是犯法的?”

鍾副局長以前在鳴山縣工作,在西關鄉蹲過點,本身也是鳴山人,和老焦也比較熟悉,故而沒給他留什麼面子。

焦書記似乎有點害怕他,賠笑說道:“老領導,收買『婦』女犯法這我知道,可是山裡人他不知道啊,那些人,就是些文盲,連字都認識,就更不懂法了。他們光知道認死理……我覺得,當務之急是先把人救出來,其他的事,以後可以慢慢處理……”

焦書記說著,眼神就在陸啟正兩口子臉上掃了過去。

顯然,老焦是希望獲得被害人父母的支援。

不過實話說,陸啟正兩口子這當兒也相當糾結。

最要緊的是救出女兒,這一點他們不反對,很贊成。但要說就這樣放過糟蹋他們女兒的老男人,又實在是心中不甘,更不用說還要補錢給他了。

錢不是問題,心中那股氣無論如何都咽不下去。

這要是在天南,哪怕再是深山老林,陸啟正也一定要追究到底,非得把所有犯罪分子全部繩之於法不可,一個都別想跑掉。

為此,哪怕傾家『蕩』產也不在乎。

“不懂法不是犯罪的理由!”

鍾副局長一擺手,很不屑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