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回應(2)(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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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回應》
寫在前面
各位觀眾、網友、粉絲以及媒體朋友們,大家晚上好。
很抱歉佔用睡眠時間,讓大家或主動或被動地參與到這則“爆炸新聞”裡來,但鑑於事情的緊迫性,只能“濫用”一次公眾人物的注意力資源,做一次,不出意外也是最後一次個人回應。
事件起源的原貼,我就不指路了,一則不願為其製造更多關注,讓事件中涉及的無辜人員承受更多她本不該承受的評論、指點;二則我已經向平臺投訴舉報原貼造謠、未經允許洩露他人資訊隱私,平臺方也在核證後進行刪帖處理。
在此,我呼籲懇請各位媒體及自媒體老師,在撰寫該事件相關報道時,隱去原貼中的個人資訊和照片,還給無關的非公眾人物正常生活,感恩。
同時,也希望關注並參與討論這則新聞的人們,多一點耐心起碼要和看原貼同樣的耐心吧,笑),看完以下我的闡述和圖片佐證,理性討論。
首先,我要向事件中牽連的言小姐鄭重道歉你看,因為一個小小的舉動被無限放大,我連道歉都不敢事主)。
在事件爆發到現在,我還沒有機會當面、親自跟言小姐道歉,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工作人員告誡我們此時不方便見面——劃重點,我和言小姐分別入住不同的酒店,中間車程大約1015分鐘。我入住的是劇組包下的酒店,而言小姐作為我方邀請的媒體,由我方承擔此次的差旅安排,絕不存在混淆公私的處理。
很抱歉將言小姐牽扯到一則因我而起的偷拍事件中,因而被汙衊、中傷、個人資訊被洩露,以及可能而來的被網暴,這是一個非公眾人物不應該承受的“劇本”,對普通人的工作生活心理健康,都將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所以言小姐,真的很抱歉,你的專業水平與職業操守,不應該因為一起莫須有的事件,受到影響和質疑。
然後,我會就原貼中指涉的幾處“場景”和照片,做出解釋與反駁。但我依然要重申,“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這個現象是不值得鼓勵的,不應該如此的。犯錯的是造謠者,而作為受害者的我們,卻要想法設法自證清白,這並不合邏輯,尤其在誅心面前,解釋只是徒勞。
先從所謂“結論”說起。
我和言小姐並不存在任何浪漫關係,沒有談戀愛,沒有約會,沒有超出友情的曖昧成分。
我和言小姐,以及她供職的媒體單位,不存在任何利益輸送,假公濟私。我們之間的合作基於,一,這是一家影響力和執行能力都堪稱業內一流的媒體集團,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拒絕合作;二,言小姐的專業水平我很欣賞、信任,只此而已。
以下是針對原貼的所謂證據及結論,做出的反駁。
場景一:
既然這位自稱是“私生飯”的發帖人,聲稱從桐廬就跟車一路到省城,應該知道我和我的司機,是從劇組酒店先前往另一家酒店,接到言小姐和我的經紀人。
這麼重要的資訊你隱去不提,其心可見。
所謂我和言小姐“最後並肩”從餐廳出來,如果我沒記錯,我們分別去了洗手間,言小姐是女士,在飯後補妝塗口紅,相信女生都理解,而我作為藝人,對形象管理也有自己的職業要求。
這就是最荒謬的不是嗎,吃完飯上個廁所還得拿到檯面上掰開了揉碎了說,滑天下之大稽。
原貼不斷強調該日料是高階餐廳,消費不菲云云。我也挺後悔怎麼找了這麼個地方的,害言小姐破費。
我原意是打算請言小姐和同事們吃飯,這是一名僱主老闆的合理行為。我的收入較高,又因為是公眾人物,對餐廳選址也有相對較嚴格的要求,消費這個檔位的餐廳,算是題中之意,沒想到忽略了言小姐的感受。
言小姐在結完賬後,當場,把錢給我了,圖一是轉賬記錄,未免有人槓是p的,圖二是微信錢包的明細。我和言小姐約定,等拍完戲回去再請她吃一頓,由她選地方,同時這個經歷也讓我有了反思,對所處的消費環境、文化圈層等等,這就是另一個話題了。
至於所謂的“親密動作”,抱歉我實在想不起來細節。但綜合我和言小姐的友誼模式,應該是我說了什麼損她的話,以至於她惱羞成怒推了我一把。
還有“沒大沒小”這個說法。
我不會用“大”和“小”來界定和朋友的位置關係,朋友就是朋友,不因為我是藝人就為“大”,圈外人就是“小”,好朋友間正常的互動,從來不講身份地位,我們是平等的。“你是什麼人,看別人就是什麼人”,發帖人大概真的不理解何為友誼,才會將所有的異性互動看做鬼魅。
圖一:與言小姐的微信對話。在結賬後,她發起轉賬,並百般囑咐我要收下。
圖二:錢包流水。上一條是日料消費,後一條是收到言小姐轉賬。
注:為什麼不是剛好14?因為有幾道菜是我和同事單點的,刨出去了。為什麼這麼貴?其實單人的定食不貴,是我做主點了兩瓶較貴的酒,沒有徵求任何人的同意。原意這頓飯本來就是我請,當然不會事事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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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為了不被槓,方方面面都得解釋到,實在荒謬。
場景二:
這個場景我有印象。
就像原貼中所述,在路上其實我的司機就發現了有人跟車,我們雖然警惕,但沒有太當回事,認為這不過是一次單純的跟拍。對娛樂新聞有所涉獵的網友應該知道,大小劇組附近有常年蹲守的狗仔,他們和藝人、劇組的關係一直保持著很微妙的和平。
我們當時的處理心態是,能完全躲開當然最好,如果被拍到,只要沒有太醜的照片笑),被髮出來也沒關係,“趁劇組放假單廣笙進城放風”,這是我當時能想到最“挑事兒”的標題。
所以在等電梯的時候,我和我的同事再次發現在偷拍鏡頭時,電梯前無關人員很多,我們選擇了低調處理,躲進電梯躲開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