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海青天,謝謝,海青天!你真的是真青天啊,謝謝,謝謝!!!”

聽到海瑞的宣判後,哥哥邵守愚,以及他的義子邵天保都感激涕零的一邊給海瑞磕著頭,一邊語無倫次的說著。

而相比於哥哥這邊的喜慶,弟弟那邊就有些......

“好了好了。”海瑞擺了擺手,然後對著哥哥邵守愚說道:“謝我就不必了,我只是履行自己的職責而已,你要謝,就謝你娘子吧,要不是她,我也不會到這裡來,快去吧,你的娘子還在外面等著你呢,快將這好訊息告訴她吧,免得她為你擔心。”

說完哥哥,海瑞又看向弟弟這面,對著那吊眼梢的女子說道:“記住,以後要踏踏實實的做人,不要在想著那偷雞摸狗之事了。”

海瑞說著的時候,還看了一眼那吊眼梢女子的弟弟程周,很顯然,雖然這程周沒有偷到魚,但已經屬於盜竊行為了,這打板子是必不可少的。

陸路看著侃侃而談的海瑞,心中卻猶如驚濤駭浪一般,這海大人的審案倒是別具一格啊,按照陸路的想法,一切都要以事實說話,想要確定這哥哥邵守愚是否是在知道對方是自己弟弟的前提下,還下重手的,必須對弟弟邵守正的屍體進行檢查。

尤其是對傷口進行鑑別,還原當時的情況,進而判斷出,這哥哥邵守愚在刺中弟弟邵守正的時候,是否發現了他的真面目。

可能陸路檢查完屍體後,判詞依然如海瑞海大人所說的一樣,但陸路還是覺得那樣更科學一些,更有力一些。

但這就是古代辦案的一些弊端,古人的一些禁錮,這和徐元春在大船上的冒失是一樣的道理。

不過怎麼說呢,海瑞還是非常牛的,他有著一套自己判案的法則,尤其是在處理民事存疑案件這個方面,他可以說是這方面的行家了,如今的司法,還有它的影子存在呢。

這當官啊,哪有天天處理命案的啊,基本上還是以民事案件為主,什麼誰家的牛丟了,誰誰家的雞被誰誰偷了,大部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不過在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裡,也有一些比較難辦的,比如之前那個大漢喊道,有權貴之家欺負貧苦之家,這個該怎麼辦。

海瑞海大人,之所以被這百姓們說是海青天,便是海大人不畏強權,他有著一套自己的判斷標準。

“竊謂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海瑞甘冒瀆職枉法風險的決疑,不完全依律例來判斷一個案件,頗有“葫蘆僧判葫蘆案”的“想當然”,他將判案同“存體”和“救弊”聯絡起來,以胸懷家國為自以為是的決疑之法尋找不可辯駁的理由。

身為“父母官”,治下的百姓皆為其子女。父母教育子女不單是為了理清曲直,還要考慮案發動因,正如《論語·顏淵》所講:“聽訟,必也使無訟乎。”

在臉面上,小民百姓不能蹬鼻子上臉。允許小民上告豪紳,已是皇帝恩典。倘若上告理由不充分,便有故意造次之嫌,或懷故意挑戰之心,這是深受皇恩的父母官斷不可滋長的刁民風氣。

既然在臉面上豪紳已是高出小民一截兒,在財產上就不能為富不仁,先義後利才符合儒家之道。有關財產的糾紛,若證據不足,就應當支援小民百姓。

正是因為這一點,海瑞才被百姓所愛戴,才被百姓稱呼為海青天。

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海瑞才不待見徐元春,要說起這事還得從半年前說起,當時徐家在應天府的產業管理人,也就是莊園管家之類的人,跟當地的老百姓起了衝突。

海瑞就是按照這個原則判案的,但徐家是什麼人家啊,那是拉屎屁股朝外的人啊,內閣首輔啊,怎麼還能被你一個窮酸小民給欺負了呢,那徐家還有何臉面見“江東父老”啊?

當時,這徐家長孫徐元春正好在南京,於是為了家族的榮譽便站了出來,至於結果何如,也已經無關緊要了。

本就是民事有疑的訴訟,可以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折騰了一大氣,也沒有說出個所以然來。

浪費了時間不說,還顯得你們小氣,總總原因,這徐元春的行為,讓海瑞很是看不上,也很是瞧不起。

這魚塘命案,在海瑞海大人的主持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解決了,這不趁著夕陽的餘暉,海瑞領著陸路和徐元春走在應天府的街道上。

一邊走,海瑞還一邊和陸路說著話,至於徐元春,只能尷尬的站在陸路的身旁,搖著手中的摺扇,故作不在意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