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碌鵝和炸魚仔(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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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蓓蓓道:“不是的,人家有......”她想說人家有女朋友的,但想到陸芊芊剛才說已經跟林秋分手,話就說不下去了,心裡還隱隱升起一股希望,或許......
她於是撒嬌般說道:“反正現在不是,哎呀!不跟你說了,我要上樓沖涼。”說著就要走。
蔡金元道:“喂喂!今天你小舅家送了一隻大鵝過來,我明天準備親自動手做碌鵝,你叫那小子晚上過來吃飯吧。”
蔡蓓蓓目瞪口呆,“爸,太陽從西邊出來了嗎?你多久沒親自動手做碌鵝了,為什麼?”
蔡金元道:“還不是為了你!我要親眼看看那小子,看看他有什麼能耐,敢把我的寶貝閨女搶走。”
蔡蓓蓓頓足道:“哎呀!爸!你別瞎摻和,我和他八字還沒一撇呢,怎麼就敢叫人家回來吃飯?哼!我不叫!”說完轉身上樓。
蔡金元見她不答應,急得‘誒誒!’的想叫住她好好說道說道,蔡蓓蓓卻已經頭也不回的上了樓。
回到房間的蔡蓓蓓坐在床邊楞楞發呆。
經過最近的幾次接觸,特別是在鹿城那次,她已經對林秋生了幾分情愫。今晚被老爸一撩撥,心裡淨是翻來覆去想著陸芊芊說已經和林秋分手的話,然後又想到自己說過讓陸芊芊想開了還回去找林秋的話。
我如果趁虛而入,豈不是對不起芊芊姐?可是,如果芊芊姐一直想不開不去找阿秋,那阿秋會不會找了別人?
我現在去找阿秋,阿秋又會不會......
想了一會,拿出手機調出林秋的電話號碼,但遲疑著不敢撥出去,老爸說要請他吃飯,要不要跟他說呢?萬一他立刻拒絕,那怎麼辦?以後會不會連朋友都做不成?
她心裡胡思亂想,總下不來決心,真個是柔腸百結不知如何是好。
林秋和耿飛在南都大學外的燒烤攤一聊就聊到十二點多,後來耿飛有點酒意,見林秋把自己的事說了個七七八八,按資產來說,也算個不大不小的企業家了。更主要的是他對林秋的身手很佩服,有意結交,推心置腹之下,於是也把自己的身份告訴了林秋。
原來耿飛就是南都市的市長耿至誠的兒子,在南都大學中文系上大四。林秋上的大學是三年制,算起來兩人應該是同年生人。
林秋心中雖然已經有所準備,咋一聽之下也還是嚇了一跳。他本來猜的是實權副市長什麼的,結果沒想到竟然是正職,怪不得完全沒把薛公子放在眼裡。
那薛公子連自己老爹頂頭上司兒子的女朋友都敢搶,用的還是那種手段,真是作死。林秋對他沒有半點同情,倘若耿飛和女朋友兩人完全沒有背景,恐怕會被他欺負死。
兩人已經知根知底,也就再無顧忌,林秋乾脆陪耿飛喝起啤酒來。
喝了酒不能開車,林秋就直接在附近找了個酒店住一晚,而耿飛則自己翻牆回學校宿舍睡覺。
喝了幾瓶啤酒的林秋其實並無多少酒意,在酒店裡衝完涼,躺在床上的時候,已經半夜兩點多,他還是按習慣用手機看一會新聞才睡。
正看著的時候,突然‘嘀’的一聲,一條威信訊息彈了出來,點開一看,原來是蔡蓓蓓發過來的:“我爸明天做碌鵝,晚上有時間可以來我家嚐嚐味道。”
咦!碌鵝?
碌鵝是東雅名菜,而蔡蓓蓓老爸蔡老財做的碌鵝更是遠近聞名,只因蔡老財沒開超市前就是在鎮裡賣碌鵝攢到第一桶金的,林秋早就如雷貫耳。
小時候林秋家裡窮,自然是買不起碌鵝吃的。不過,村裡有擺酒席的人家,多半會去蔡老財那裡訂碌鵝,所以林秋去吃席的時候曾經吃過,是小時候最喜歡吃的美味之一。
可是,這是叫我去她家吃飯,還是真的只是去嚐嚐味道?林秋心裡覺得有點怪怪的,他雖然認得蔡老財,但其實並不熟,他和蔡蓓蓓也不是男女朋友關係,到時會不會很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