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六、初見阿霞(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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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叫得方便。”我說。
阿霞只是笑著,並沒有說話。
接下來我們便和公司的人商訂合同事宜。我們齊心協力、據理力爭。阿霞姑娘的聰穎、機智幫了我們的大忙,她提出了提成、車旅費等問題的幾條中肯的建議,並闡述了這些問題的理由,使得公司的人不得不作出讓步。最後我們達成協議:工作日期從2月12號到2月28號;實行八小時工作日;低薪250元,提成按銷售額計算;公司不提供午餐補助,每人每天補兩元車旅費。我們直銷的地點在光華廟——a城最繁華的地方。
我沒怎麼在乎這個合同。盡管這個合同不盡人意,但我的心裡還很充實。我感覺我的心開始跳動得鮮活有力,相比以前快活得多——就好比一股清泉注進一泓深潭,激起一串串快活的漣漪,濃綠清澈的潭水豐滿欲溢。
我們剛一出公司就談論起那個合同。
“底薪倆佰五十元,太少了。”尹平說。
“一天十來塊錢,還不夠吃飯呢!”阿雲說。
“我們只能拿點底薪——這東西太貴,不好賣,我們根本拿不到提成。”阿霞說。
我想起了幾天前我找的那份服務員工作。
“前幾天我找了個工作,一天十五元,還貼兩頓飯呢!”我說。
“那你幹嗎不去呢?”阿霞問。
“老闆說得過幾天。”
“你那是什麼工作?”阿霞問。
“服務員。”
“服務員——太好了!我最喜歡服務員這個工作,你把它讓給我吧!”我話音剛落,阿霞便接了過去,幾乎是跳起來說。
阿霞的話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這個……我……我自己還沒定呢。”我囁嚅著說。
實際上我已隱約覺得,我是不會要這個工作了。但有一點我敢肯定:我可以把它讓給阿雲和尹平,我是決不會把它讓給阿霞的。
“唉——”阿霞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下樓梯後,我戀戀不捨地和阿霞分了手。我一個人騎上腳踏車又去了那家餐館。幾天前的那個餐廳經理不見了,掌事的換了位老闆。我向他說明瞭來意。
“對不起,我們的人手已經夠了。”老闆滿不在乎地說。
“可我是和你們說好了的。”我說。
“那也沒辦法,”老闆指了指幾個跑堂的年輕人,“你看——他們都已經在幹了。”
盡管心裡很氣憤,但我只是忍氣吞聲地走了。我並沒有為丟了這份工作而過分惋惜,只是惱火他們沒講信用。
晚上d公司的周先生來收我的學生證。
“他們的都收了嗎?”我問。
“那姐妹倆的我已經收了。那個尹平——我等一會兒就過去收。”
我想都沒想就把學生證給了他。
現在我不得不在d公司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