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只是第一步!

因為雖解·放了這些朝鮮和日本契約工的生產力,但受限於濟州島的地盤不大,讓他們全部種地,又不太現實。所以他們的工作安排,就成了一個難題。

於是鄭一,又在貿易上,提出了個新點子。

先是以金煞海盜團的名義,成立一個濟州商行。所有海盜,也都無償獲得商行的股份。只是根據地位的高低,股份有多有少。最高的,無疑是王春風,得到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六個外遣隊的隊長,則平分另外的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還有百分之十五,拿出來給其它海盜們平分。

而他這個商行初創者,則以管理商行的名義,佔有百分之五的股份。

至於最後的百分之三十,則被王春風分成兩份。其中百分之十,贈給了前任骷髏王。由於涉及到保密的原因,金煞海盜團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這件事。另外百分之二十,則交給大明的商業司,算是官方參股。畢竟有官方身份在,做事也方便很多。

這種新型股份所有制,在大明並不是稀奇。而且最早出現的,也不是大明。之前王春風,就聽說過荷蘭東印度公司,用這種股份所有制實行管理。

因此對於鄭一建立股份所有制的商行,他是舉雙手贊成的。

而且隨著年齡漸長,他和其它海盜的想法,也有些不一樣。也是年齡大了,沒了曾經在海上闖蕩的勇氣和激·情。

當然主要的,是他身體已吃不消了。

所以慢慢的,就起了安定的心思。

原本他是想在大明頤養天年的,但在濟州島住了這麼些時間,感覺這地方還不錯。冬天不冷,夏天不熱。一年四季,都比較溫暖舒適。再加上做海盜做久了,他也無拘無束慣了。

而大明又是一個講法制的國家,有許多條條框框管著。所以他就有了,將濟州島變成自己安樂窩的打算。

如果日後大明北上,他就請求當濟州島的島主。畢竟海上的島嶼那麼多,大明也鼓勵民眾,去海上開發荒島。他這樣的請求,也不算違背大明的法律。

何況他為大明做事,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相信大明,不會這麼不注重情面的。

以致鄭一後來提出的擴建港口,開放濟州島,自由通商等建議,都得到了王春風的鼎力支援。

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濟州島迎來了大開發。那些無處安排的契約工,也都被商行安排著,新建港口,修建城市。

由於之前濟州島上,已有城池。所以現在,只需要在原來的基礎上,進行擴建。

濟州城,也迎來了第二道城牆。

出於安全原因,王春風還不惜花費重金,從大明購進鋼筋與水泥。並請來大明工匠,將濟州城的第一道城牆,進行加固和增高。裡面的房子和街道,也按照大明的樣式,修得氣派又敞亮。

自來水、沖水馬桶、潔白的瓷磚、大理石地面、奢華的吊頂等大明特有的建築元素,都融合進了濟州城的改、擴建中。

也是王春風,準備將內城,打造成金煞海盜團中高層的獨有住處。所以才將各種貴得嚇人的建築材料,不要錢似的往裡砸。

為了提高施工進度,金煞海盜團又從朝鮮和日本,搶來不少平民。只是他們的待遇,就沒之前那批契約工高。雖然不是奴·隸,但首先要渡過兩年的考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