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七章 軍隊(三)三權分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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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七章軍隊三)三權分立
在這種情況下,原是法屬路易斯安那殖民地,後世改稱蒙大拿州、北達科他州、南達科他州、懷俄明州、內布拉加斯加州等北部地區,都建立了大明的定居點。
這與西進的美國移民,產生了嚴重的族群衝突。雙方間的搶戰、械鬥,也呈暴增趨勢。
到底不是良民,又有大明官方的暗許。所以這些由囚犯組成的移民開擴團,是十足十的心狠手辣。
與其相,那些富有開拓、冒險精神的美國移民,像溫順的小綿羊。所以在他們手,美國移民只有被任意宰割的份。
畢竟大明的移民開拓團,受過一定的軍事訓練。武器的話,也都有充足的供應。在與美國移民爭奪生存空間時,底氣也足得很。
雖然這使得美國國內,一直對大明抗議不斷。但因美國在路易斯安那的擴張,本是見不得光的事情。所以到目前為止,也僅限於口頭的批評。
在官面,兩國依然保持正常的外交關係。
不過這是後話了!
當前為了便於管理,提高軍區的作戰能力。大明在每個軍區,都設定軍區司令一名。按照規定,軍區司令是軍區的最高指揮官了。等級,屬於副部級!
但凡軍區內的軍務,都由其負責。
在和平時期,軍區與軍區間的大規模換防、擴軍、升調等基本軍務,都要聽從國防部指示。
而到了戰時,只有得到總統的授權,才能與敵對勢力作戰。
儘管從官銜看,軍區司令的等級,要省長的司級要高。
但是軍區的體制和行政省,是互不統屬、互不干涉的。所以省長與軍區司令,在職權,沒有高低之分。這與清國總督側重於軍務、巡撫側重於地方政務,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只不過大明在軍區司令和省長之間,將軍務和政務,分割得更加細緻罷了。
這與軍改實施之前相,省長的職權,是大大縮小了。
因為省長原本是負責省內的軍政事務。只有司法,不受其節制。現在的話,除了地方,維護治安的警察部隊,省長根本指揮不動其它駐軍。
這對維護領土完整,防止地方割據,加強央集權,保證長治久安,是有著極為積極的作用。
為了更好的明確省長職權,體現三權分立原則。大明也順帶對各地方的司法權,進行一定限度的改動。
像最高司法檢查院的設定,是依照每個軍區的地域範圍,演變而來。名稱的話,分別是南洋最高檢、夏州最高檢、大洋最高檢、北美最高檢。
除了少數省市有些改動外,大致管轄區域,和軍區別無二致。
其最高長官,則是大法官。等級和軍區司令一樣,屬於副部級。區域內各行政省的司法機構,都歸大法官管理。所有刑事案件、民事糾紛以及政風督查,也都由最高司法檢查院裁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