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 何勞轉粟上青天(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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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勝和範統這兩個多月一直忙於軍事部署、部隊訓練和戰俘管理,根本顧不上屯田的事;可當趙新瞭解情況後,認為事關重大,不能耽誤。趁著時間還充裕,他便指揮後勤的人,用了幾天時間把這事理出個頭緒,制定開春後的方案,這樣即使自己走了也能按部就班。
所謂的“兵屯”顧名思義就是由綠營兵開墾的土地,滿清將來自陝甘諸提鎮那些擅於耕種的綠營兵按百名分為一屯,每家撥地二十一畝,屯上設營。再有就是“犯屯”,也就是由流放犯組成的屯墾形式,也被編入了綠營屯墾下。
以上兩種的土地都屬於官營,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而且每年產出要全部上繳。由於過去滿清制定的標準實在太高,使得不管是屯兵還是遣犯,生活都十分貧困,而且後者更甚。
比如對屯兵來說,細糧繳納在十五石以上的,賞一個月鹽菜銀(一兩);納細糧二十五石以上的,賞兩個月鹽菜銀。可如果納細糧在十二石以上,不到十五石的話,不賞不罰;納細糧不到十二石,不光屯兵要受罰,統轄的屯官、營官一起跟著挨罰。
而對遣犯的標準是,納細糧六石六鬥,每日口糧加白麵半斤;納細糧十石,每日加給白麵一斤;納細糧在四石以上,六石一下,不賞不罰,納細糧不到四石者,重責。遣犯屯田的標準之所以比屯兵低,主要是牲畜和農具都不足,再有就是勞動力數量不夠。
別看滿清說的冠冕堂皇,又是鹽菜銀又是白麵的,可當趙新帶著幾名參謀調閱並統計了奇臺縣屯田的田畝賬冊後發現,在一般情況下,屯兵和遣犯要達到不賞不罰的納糧標準已經是很不容易,想要達到獲賞的標準更是難。
自乾隆二十五年到乾隆五十七年的32年時間裡,屯兵屯田只有八年的納糧數在十五石以上,佔25%;納糧在十二石以上不獎不罰的有十年,約佔37.5%;納糧不足十二石的及格標準是十四年,佔了43.75%。
而遣犯的資料則更差。新疆東路的遣犯屯田歷史是三十年,這其中僅有五年的納糧標準超過了達六石六,得到了日加給白麵半斤的獎賞,佔16.7%;納糧在四石以上,不賞不罰的共有二十一年,佔70%;納糧不及四石且受到重責的,共有四年,佔了13.3%;至於納糧達到十石的,則是一年都沒有。
因為兵屯和犯屯的納糧標準完不成,統轄營官和管屯官都要受到處罰,於是為了不挨罰,各級屯田官就得逼著下頭多開耕地,而且還不能計入田畝賬冊,由此耕作之艱辛難以言表。當然了,如果趕上災荒年份,就算玩了命的多耕地,照樣完不成。
說到生活艱辛,由於屯兵每個月還有一兩多的餉銀,再加上新疆東路的糧價極低——市斛一石僅索錢三錢,所以雖然生活貧苦,但也能吃飽飯。可那些遣犯就不同了,他們雖然屯兵共同從事耕種,但一個大子的錢也拿不到,官府還不管口糧,只能依靠屯兵的殘羹剩飯活命,生活極為悲慘,逃亡事件時有發生。
西線司令部的人曾救助過一個半瘋半癲的傢伙,後來才得知此人是個流放犯,三年前因販賣私鹽被髮配至此。先是老婆病死了,留下一個五歲大的女兒,之後為了完成耕作任務,他根本顧不上孩子,只能在耕種時將其放在附近的林子裡,任其嗷嗷呻吟,沒幾天,那孩子就被狼叼走了,男人也瘋了。
做完了這些統計,趙新大致明白了清代流放新疆的普通人境遇有多悲慘。在他的直觀印象裡,原以為流放犯來這裡都是要當兵戍邊或是放羊。
拿到調查資料後,趙新覺得土地所有制照葫蘆畫瓢就行,關鍵是要給屯戶們一個合理的納租額,能讓他們安心種地。再有就是遣犯的情況要重新做甄別,像那些忤逆、搶劫、窩盜、迷拐、偷墳掘墓、謀殺、越獄、乃至貪腐的,是罪犯要繼續接受勞動改造,冤枉的就得轉成跟兵屯一個待遇才行。
此外除了上述問題,還有一個讓趙新頭疼的屯田群體“戶屯”。這種耕種形式設立於乾隆二十七年,勞動人手來源不一,情況複雜。其中有來自甘肅各地的流民、佃農,有來此尋找生計的“傭工藝業之人”和小商販,也有就是綠營眷兵的分戶子弟,再有就是內地的一些豪強大族,以及當地發案被株連者、內附的邊民等。
戶屯的耕地一開始也是官營,每戶給官田三十畝,但只要耕種滿五年,就可以“升科”也就是要向官府繳納賦稅,同時官田轉為私田。此外這部分人的農具和牲畜不是由官府撥付,而是貸給使用,生計充裕之後要交還,損耗自行承擔。
這部分耕地雖然數量不大,但也不能輕視,所有權怎麼收、如何收,趙新還拿不定主意。關鍵是這年月的新疆地廣人稀,沒開墾的荒地實在多了去。要是為了這點地收回所有權,在整個新疆還沒拿下之前,傳出去對北海軍的名聲不好;可要不收回,留這麼個尾巴以後也是個麻煩。
趙新經過和範統、江藩以及後勤人員多次開會討論,最終制定的方案如下:
一、西線司令部設立農墾部,暫由參謀長江藩作為總負責人,相關人員可從後勤部抽調,也可從民間招募。農墾部將統籌整個新疆東路全部農田水利事務,包括種子、新農具、牲畜的發放和維修也歸由屯墾部負責。私有土地的贖買也暫時劃歸屯墾部辦理。
二、從1794年開始,兵屯的細糧繳納標準降為十石也就是1200斤,多餘部分歸屯戶所有。達到這一標準的,每戶發五十北海元的補貼。此外屯兵的餉銀從原來的每年三十兩八錢摺合154北海元,調整到200北海元;養馬戶則從原來的四十一兩五錢即207.5元,調整為260元。調增部分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改善生活,讓其不必再為鹽菜開支而煩惱。
三、遣犯的細糧納糧標準降為3.5石也就是420斤,完成者每戶發三十元補貼,多餘部分同上。此外遣犯也要發放一定的生活補助用於改善生活,每年的標準是一百北海元,不過這部分錢要由農墾部設立單獨賬戶監管,遣犯要用的時候得填單子申請審批(否則前腳拿了錢,後腳就跑回關內了。)
四、對於“戶屯”的問題,由農墾部協議購回所有權,但不得強制贖買。地價參照當地耕地交易市價上浮20%。在戶屯的納糧標準上,繼續執行滿清時代的標準,也就是每畝納糧八升,三十畝地就是2.4石。此外每年八月內全額繳納的,發10塊北海元補貼;九月內全額繳納者,發5元補貼;十月內全額繳納者,發兩元補貼;十一和十二月內才全額完成的,沒有補貼。
當方案的訊息傳出後,首先得知的是奇台地區的兵屯戶和犯屯戶。各家一直懸著的心終於落了下來,很多人乾脆衝著靖遠城的方向磕頭,都說以後的日子算是好過了!
趙新相信,只要按照這個方案堅持不懈的執行,西線部隊以後的軍糧問題就不用再擔心了。而且隨著新疆東路糧食產量的提升,科布多地區的糧食供應也能滿足。
當處理完了屯田的事,已經頭昏腦脹的趙新這才想起奇台南部還有個風景名勝——江布拉克,附近還有個古城遺址。自己難得來趟天山,離開前總得瞅一眼才不虛此行。
秋天的美景肯定是沒工夫看了,不過他曾聽人說那裡冬天風景也不錯,於是他就叫上了範統和江藩,帶著一個排的警衛,一大早跑了過來。
刪了好多。寫著寫著就覺得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