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峰迴路轉(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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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恆業點點頭:“確實如此。”
“那麼點銀子,想投資做生意都困難,還談何賺錢還債?”
大晉物價不低,比如上京幾條富庶繁華的街道,隨便一間十多平米的鋪子,光是一年租金就要上萬兩,若直接買下來,少說的也得十幾二十萬。
而且這麼大點地方,也做不了什麼大營生,每年拋開房租人工等本錢,能結餘個房租錢已經算是生意好的。
一百萬兩,就算能開十個店,每個鋪子都能年入十萬,那也才一百萬兩,跟三千萬差了老鼻子了。
思來想去,轉移財產還是最簡潔有效的法子。
但四個人裡,最懂大晉律法的只有宋恆業,因此壓力毫無意外的給到了他身上。
無法,他只得細細思索一番,最後看向顧清悠道:“不知少夫人的嫁妝單子和彩禮薄可還在?”
顧清悠茫然搖頭,她沒有這裡記憶,自然不知道這些東西,便不由看向薛蘭。
薛蘭嘖一聲:“我怎就把這事給忘了?!”
顧氏作為孤女,進門的時候只帶了個隨身的小包袱,連個貼身侍女都沒有。
宋濂為了給她足夠的體面,便做主給了她一些田產莊子,讓她充作嫁妝。
成婚之前,又命薛氏將彩禮備的豐厚,薛氏開始不願,後來還是薛琳兒給她出主意,說先把表面功夫做了別惹的宋濂不快,回頭等顧氏進門,再想辦法將那些東西拿回來就是。
如此,薛氏為了討的宋濂高興,故意把嫁妝單子又加了一大截,反正也出不去宋家大門。
顧氏畢竟只是個十幾歲的女孩,對於宋家能收留自己已經十分感恩,並沒對這筆鉅額資產動過貪念,是以進門當晚,薛氏命人將彩禮嫁妝一併收回的時候,她便馬上原封未動的還了回去。
在大晉律法中,嫁妝跟彩禮都屬於媳婦的私有財產,即便被休棄,也要由棄婦帶回孃家。
當時宋濂為表重視,光是嫁妝就給她置辦了百萬之多,彩禮更是高達三百萬兩,也就是說,國公府現有的產業裡,起碼有一小半,在名義上是屬於顧清悠的。
薛蘭不禁雙手合十,感念道:“老天開眼,這死老頭子可算是幹了件好事!”
如此,再加上現銀,她們好歹也有個五百六百萬身家,不怕到時候喝西北風了。
然而大家還是高興地太早,宋恆業又提出一個靈魂拷問:“那夫人可還記得,當時那些產業可曾過戶?”
薛蘭被問蒙了:“額~好像沒有。”
當時薛氏只是為了走過場而已,哪裡會真正去過戶?不僅如此,後面還把嫁妝和彩禮單子一併銷燬,不給顧氏反悔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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