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川心中暗笑:這次真是趕上了。只不過這個案子保安的實際工作地點在石景山,所以在石景山法院起訴,而於德志等人的實際工作地址在海淀,建築公司也在海淀,所以去的海淀法院起訴。

次日下午一點半,王川準時坐在了石景山法院的審判庭內,高姓保安沒有出庭。被告席上坐著一位二十多歲的年輕女人,身穿深色西服套裝,五官端正,是被告的法務專員。

“原告,陳述訴求和事實及理由。”一位體態發福的女法官看向王川道。

“原告訴訟請求:一、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加班費三萬零八百元;二、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原告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入職……”王川簡明扼要的將訴求和事實及理由敘述了一遍。

他知道基層法院的案子很多,除了現場直播及少數特殊情況外,法官一般都不喜歡律師長篇大論。

“被告答辯!”女法官冷冷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訴求,原告的加班費我已經支付過了。”法務專員道。

……

“原告,除了勞動合同外,你們還有其他證據要提交嗎?”女法官看著原告提交的勞動合同,問道。

“沒有了。”王川道。他確實沒有什麼證據可提交,因為客戶手裡只有勞動合同,沒有其他任何證據。

“被告,你們說已經支付了加班費,就是這份工資表上標註的加班費專案嗎?”女法官拿出被告提交的證據道。

“是的,我們公司的保安分早晚兩班,一共三隊保安,輪流休息。”法務專員道。

“被告,你們一個班是多長時間?”女法官問道。

“一個班是十二小時,白班是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六點,扣除一個小時的午飯時間,白班加班三小時;夜班是從晚上六點到次日的早上六點,有一個小時的夜宵時間,加班時長也是三小時,我們在合同中都有約定,規章制度中也有規定。

而且我們已經給過加班費了,每個月都給。”法務專員道。

“原告,你們所說的加班是指那個時段?”女法官疑惑的看向王川。

“原告的加班時間是指白班的午餐時間和夜班的夜宵時間。”王川道。

聽完王川的話,法務專員差點被氣樂了,心中大罵原告窮瘋了吧!

“笑話,中午和午夜吃飯的時間也算加班?”法務專員一臉不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