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2章 開庭(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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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袁律師真要走我也沒辦法,我總不能阻擋人家的發展吧!謝謝!”王川微微一笑道。
“謝什麼,都是自己人。我先走了,再有好事記得聯絡我!”潘二師兄一笑,起身離開了辦公室。
週三,屠明的勞動爭議案子開庭。一早王川提著公文包與屠明一起走進了石景山法院第九審判庭。
上面坐著的法官是一位三十多歲的胖女人,齊耳短髮顯得乾淨利索。被告席上坐著的是一位二十多歲,化著淡妝的女人,是公司的法務專員。
“原告,陳述下訴訟請求和案件事實及理由。”女法官淡淡道。
“原告的訴訟請求:一、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十一萬兩千元,二、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原告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入職被告,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擔任軟體工程師,月薪貳萬8仟元。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被告向原告送達瞭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原告認為被告無任何理由辭退原告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故訴至法院,請法院依法維護原告的訴訟請求。
完畢!”王川道。
“被告答辯!”女法官道。
女法務專員從容不迫的拿起答辯狀:“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並不是無理由辭退原告,二零一四年一月份原告向被告申請辭職,被告是根據原告的申請同意的被告離職,而後為了督促原告進行工作交接下發的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
另外,在提交辭職申請後,原告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在上班時間恐嚇、跟拍人事經理,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辦公,鑑於此,經公司研究決定,解除其勞動關係。
答辯完畢!”女法務專員道。
她有自己的想法,即便原告辭職的事最後落不下來,嚴重影響公司的辦公秩序公司也能辭退他。這叫亂拳打死老師父,有一招管用就行!
“下面雙方進行舉證質證,首先由原告舉證!”女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勞動合同,證明原告是被告的員工,雙方系勞動關係,勞動合同上約定的期限為三年,月工資二萬八千元,目前勞動合同尚未到期。
第二份證據,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證明被告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單方解除了其與原告之間的勞動關係。
第三份證據,銀行流水,證明原告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二萬八千元。
舉證完畢!”王川道。
“被告質證!”女法官翻看證據,頭也不抬道。
“第一份證據勞動合同我們認可。
第二份證據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我們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被告出具解除勞動關係通知的原因是原告先提出的辭職,並非被告無理由辭退。
第三份證據,原告的工資,我們認可。
質證完畢!”女法務專員道。
“被告舉證!”女法官淡淡道。
“第一份證據,辭職申請書,證明原告主動提出辭職,辭職的事由為個人原因,預計離職時間為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