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做這種事,有多久了?”男法官問道。

“我知道的就只有一次!我回去再問問他,讓被告給您打電話。”王川道。

他總不能說被告是慣犯吧,在法官沒有掌握確鑿的證據前,王川可不能胡說八道。

“你讓被告本人給我寫個說明吧,郵寄給我就行。”男法官道。

……

“被告進行最後陳述!”男法官道。

“……被告認為,民事主體享有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被告雖然向原告出具了欠條,但是雙方之間的欠條建立的基礎法律關係並非基於民間借貸,也不是其他合法交易,而是基於雙方當事人買賣駕照分形成的非法買賣關係,由此產生的債權不屬於公民合法權益的範疇,故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應被支援。

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陳述完畢!”王道。

簽完庭審筆錄後,王川走出法院大門,回到車裡後拿出手機給彭輝發了一條資訊。很快鵬輝的電話打了過來。王川將庭審情況和法官的要求告訴了他。

“王律師,您說法官會不會將這事移送給公安?”彭輝問道。

“從庭審情況看,可能性不大,你先給法官寫個說明郵寄過去吧,對方咬死了只做過一次,該怎麼寫您自己明白了吧!”王川道。

“好嘞,我明白了。王律師,謝啦!”說完,彭輝結束通話了電話。

(公安部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第八次部務會議審議透過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該辦法第八條第七款規定,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一次記12分。

該辦法已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起開始施行)

十二月底時,研究生期末考試結束了,但學校還沒有正式放假。考完最後一課,王川請趙博和洪文吃飯,二人慾言又止的樣子讓王川心中好笑。

“你們之前不是讓我幫你們找實踐的機會嘛,之前一直忙著考試我沒顧上,現在考完試沒事了,我團隊有兩個盡調專案,過完元旦要進場,你們要不要參與下?”王川微笑道。

“好啊,我們也正想這事呢。”趙博立刻道。

“王哥,什麼專案?”洪文扶了下眼睛,問道。

“一個投資專案在外省,前期我團隊的律師已經去過現場了,這次進場正式開展法律盡調,同時進場的還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兩名註冊會計師。具體要在現場待多久得聽現場負責的律師的,我也不知道。

另一個專案是個銀行的不良資產專案,客戶那邊已經溝通好了,我們團隊會派律師過去。相對比較容易些,可能三兩天就能完成現場工作,剩下的就是寫盡調報告和翻看材料。

你們兩個感覺怎麼樣?”王川看向二人。

趙博和洪文用眼神交流了下,洪文道:“今年二月九日除夕,我可以二月初再回家,我去第一個專案吧。”

“嗯,我去第二個專案。”趙博道。

“好,馬上要元旦了,你們明天晚上過來吧,我們團隊聚餐,你們見見團隊的其他律師,到時候過來實踐也方便些。”王川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