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變更註冊地址是被告的正當權力,被告有權根據經營需要進行辦公地址的變更。”王川道。

“被告的新辦公地址會不會造成原告履行勞動合同困難,被告有沒有考慮過?有沒有做過補償措施?”瘦高男法官看向王川。

“根據原告入職時提供的住址,我們用百度地圖查了下,從原告家到大興老辦公地址約三十多分鐘,到新辦公地址大約五十分鐘到一個小時之間,這還是在上下班高峰時段。

我們認為在帝都這樣的超大城市,原告僅僅需要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就能到達被告的新辦公地址,對於原告來說上班根本不存在障礙,被告無需提供任何補償。

原告不願意去上班完全是出於其主觀意願,應當被認定為曠工!

法官,這是我們列印的百度路線圖,您看下!”

王川的意思很明白,在帝都上班哪有近的,平均一個半小時的車程都是正常的通勤時間。一個小時就能到單位還嫌遠,乾脆把地鐵修到他家床上算了!

瘦高男法官從書記員手中接過了列印的百度地圖,不由得皺起了眉頭:我每天上班都得近兩個小時通勤時間,一個小時確實不遠!

“法官,被告沒有全部都搬遷走,留下了部分智慧部門,原告完全可以被安排到其他部門,留在大興工作,但是被告卻沒有這麼做,直接辭退了原告。”五十多歲的女人狡辯道。

“被告,你們公司全部都搬走了嗎?”瘦高男法官再次看向王川。

“法官,公司基本上都搬走了。因為海淀那邊的倉庫還沒找好,所以公司的貨物都暫時留在了大興。被告的倉儲部門留下了兩個庫管在大興這邊工作,但是後期也是要搬走的。

原告的崗位是行政崗,所有行政人事人員都搬到海淀去了,被告無法為原告提供大興的工作崗位。”王川道。

“原告,被告催促你到崗工作,你一直沒去,有沒有請過假?如果有的話提交下證據!”瘦高男法官看向五十多歲的女人道。

“法官,原告曾經口頭上提出過。沒有證據。”五十多歲女人順竿爬道。

“被告,你們收到過原告的請假申請嗎?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瘦高男法官道。

“我們從來沒有收到過原告的請假申請,不論是口頭還是書面。”王川堅決道。他怎麼可能給對方留下翻盤的機會。

“好,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原被告辯論。”瘦高男法官道。

……

當王川走出大興法院大門之時,已經十二點多了,唇槍舌戰的說了一上午此時的他感覺渾身都快虛脫了。

他掏出手機然後開機(庭審時手機一直關著),突然手機發出了一聲提示音,有一條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