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參加個沙龍比開庭還累!(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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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間,今天下午沒有安排。您什麼事?”王川急忙道。
“我有個朋友,在一家大企業做高管,現在公司裁員,他對離職補償這塊有些不理解,想找你諮詢下。
你下午要是方便來我公司吧!正好公司這邊有點事,我也諮詢下。”沈大頭道。
“好啊,我幾點過去合適?”王川問道。
“下午三點吧,三點你過來。”沈大頭道。
吃過早飯後,王川把裁員的相關法律規定看了遍,做了些功課。下午一點便提著包出門了。
從王川的住處到飛騰遊戲公司其實一個小時足夠了,考慮到沈大頭還要諮詢其他事,所以王川出來的早了一些!
他到飛騰遊戲公司時,沈大頭正在跟著技術團隊開會,在辦公室坐了有十多分鐘,沈大頭端著茶杯腳步匆匆的回到了辦公室。
“王律師,最近怎麼樣?忙嗎?”沈大頭邊收拾桌上的檔案,邊問道。
“還可以,最近改作提成律師了,時間比較自由。”王川笑道。
“哦!我朋友還沒來,我先說說我的事。”
說著,沈大頭遞給王川一瓶礦泉水,坐到了他的對面:“最近教育公司比較火,我手裡正好有些錢,想投一投。”
“您要投資那類教育公司?是K12還是那種拿政府補貼的再就業教育!”王川問道。
“都不是。是我一個朋友,他有一家幼兒園,想搞連鎖加盟,說什麼為後期上市做準備。說白了就是想賣我一些原始股,等上市了套現賺錢。這個行業你瞭解嗎?”沈大頭問道。
“對於幼兒園這塊要說多熟悉,談不上。但是前年我參與過一個投資專案,專案方本來想把幾家幼兒園打包歸入專案主體,但是後來我們發現幼兒園比較特殊,屬於非盈利機構,財務處理這塊也有爭議,後來專案就擱淺了。”王川道。
“你的意思是?”沈大頭看向王川。
“民辦幼兒園屬於非營利性組織,不得實施股東分紅,只可以約定合理回報,但是教育部門對幼兒園的財務監管比較嚴格,即便有合理回報的約定也很難落實。
實踐中民辦幼兒園多是透過財務處理的方式套取利益,我雖然沒有做過上市業務,但是我知道公司要想上市首先得營利(當然各個板塊對盈利的標準不一致,極個別的行業即使不盈利也可以上市,但是教育行業絕對不在其列),非營利性組織不具備上市條件。”王川解釋道。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修改讓很多企業看到了上市的曙光,只要將教育企業的性質由非營利性改為營利性企業似乎就可以打通上市之路,很多在海外上市的教育公司,紛紛迴歸。
但是理想總是很豐滿,現實總是很骨幹的。教育企業的上市之路最後也沒能實現。
其實這也好理解,教育涉及國之根本,監管部門怎麼可能任由資本的大手掌控國民教育!特別是K12教育,關係到國之未來,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