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張照片的真實性我們認可,關聯性和合法性我們不認可。對方拍照沒有徵得原告的同意,我們對被告的證明目的不認可。”

鄭毅接著道:“上個月,原告確實去參加了被告奶奶的生日宴會,可這不是原告的本意,他不過是為了配合下被告,以免被告的家人知道他們之間在鬧離婚。實質上這是一種交易行為,夫妻感情早已破裂。”

當對方拿出照片時,鄭毅就知道這場官司必輸無疑,而且就輸在這兩張照片上。

本來法官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就是一個比較主觀的過程,基本上沒有什麼客觀標準。

對方提交的照片,會讓法官產生一種感覺:哦!這對小夫妻一起去參加家人的生日宴會了,看來兩人的感情還可以,可能也就是鬧點小別扭,一時想不開,應該還不到離婚的嚴重程度。常言道:床頭打架,床尾和,不就是這個樣子嘛!

當雙方辯論結束後,法官敲下法槌,庭審結束了。

走出法院大門的熊貓眼有些沮喪,鄭毅看了他一眼:“好了,即使對方不提交照片,第一次起訴離婚,咱們的勝算也不大。”

“嗯,我知道。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她這不是騙人嗎!”熊貓眼氣憤道。

“好了,先回去吧,你也不用想太多,正好利用這段時間你們再溝通下,看看她到底是怎麼想的。等法院這邊有信兒了,我告訴你。”鄭毅規勸道。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

王川跟在兩人身後:哎!法律這個行業真深奧啊!為了能贏官司,什麼花招都能使出來,難怪之前的客戶說律師損招多。

不過今天被告的代理人,五十多歲的女律師,也算是給他上了一課,這庭沒白開。

熊貓眼走後,王川回頭看來一眼讓人莊嚴肅穆的法院大樓,搖了搖頭:對方代理人經驗豐富,訴訟技巧也用的很巧妙,看得出是個經常做婚姻案子的老手。不服不行!

次日,王川正在法律服務辦公室內與一位五十多歲,滿頭華髮,看起來像六七十的男客戶磨牙,QQ頭像閃了起來,有新資訊,是鄭毅發來的。

鄭毅:有個勞動爭議的案子,給你。一會兒我把材料發給你。

王川趁著為男客戶提供諮詢的間歇回覆:好的。

“不好意思哈,以我現有的能力,只能為您提供這些諮詢。要不您再去別的律所問問?”王川不想再磨牙耽誤功夫,婉拒道。

“還律師呢!這點事都解答不了,差勁!”對面五十多歲的男客戶一臉的不高興,氣呼呼的將桌上的材料收進了一個買衣服贈送的塑膠手提袋內,起身向門外走去。

“大師兄,那老頭怎麼回事?”潘+金蓮見辦公室內沒有別人,低聲問道。

“別提了,他前幾年打了一個房產的官司,經過一審、二審,後來又再審,程式都走完了,官司也沒贏。

後來他開始不斷上訪,找相關部門一直到現在。說白了就是一根筋,認死理,什麼證據沒有非得說房子是他的。

不知道之前他跑了多少家律所,這回跑咱們這兒來了,他是老上@訪戶了,我可不敢招惹。”王川苦著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