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毅和鄧通跟在王川的身後快步來到了書記員面前。

“走吧,咱們先去法庭,被告剛才打電話過來,她們堵車了,要稍微晚一會兒到。”書記員解釋道。

就在他們走出電梯之時,迎面走過來一名年輕女法官,王川看著對方眼熟,對方也看到了王川。

女法官衝著王川微不可查的一笑,走了過去。

王川走在後面,衝著女法官微微點了點頭:這不是我代理的合通公司勞動爭議案子的女法官嘛!上次來取判決書,正趕上隔壁庭打架……

想到此處,王川急忙晃了晃頭,跟著鄭毅和鄧通進了法庭。大約二十分鐘後,被告在一位五十多歲的女律師的陪伴下走進了法庭。

熊貓眼的媳婦,披肩發,身材比較苗條,看起來有些姿色,但精神不太好,估計是最近被離婚的事鬧的。

中年女法官敲下法槌後,庭審正式開始。前面的程式走完後,中年女法官看向原告。

“原告,陳述你們的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中年女法官面無表情道。

王川拿起起訴狀,簡明扼要的讀了一遍,大概意思就是雙方因為閃婚,婚前缺少了解,致使婚後生活習慣和價值觀不一致,導致雙方的感情產生隔閡,最終破裂,原告請求離婚,並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被告,你們陳述答辯意見。”中年女法官看向被告道。

“法官,我們不同意離婚,我們認為被告與原告之間根部不存在感情破裂一說,雙方的感情很好。”被告席上坐著的五十多歲的女律師道。

“雙方有新證據要提交嗎?”女法官面無表情的機械問道。

“法官,原告的證據已經在立案時提交了。”王川道。

“法官,被告有證據提交。”說著,五十多歲的女律師將證據一式兩份提交給了中年女法官。

王川和鄭毅拿到證據後,發現是兩張照片,一張是原被告坐在一起,正在吃飯的照片,另一張是兩人微笑著在給一位老太太過生日。

透過照片可以看出,這兩張照片都是在一個地方拍的,應該是在進行家庭聚餐。

“法官,這兩張照片的拍攝時間是上個月的月底。照片中的老太太是被告的奶奶,原被告共同出席了被告奶奶的生日宴會。

從照片上可以看出,他們夫妻二人關係很好,根本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況……”五十多歲的女律師緩慢的解釋道。

鄭毅轉過頭看向熊貓眼,低聲問道:“這是怎麼回事?對方說的是真的嗎?”

“我……上個月我確實去參加她奶奶的生日宴會了……”熊貓眼無奈的低聲道:“她跟我說,不想家裡人知道我們之間在鬧離婚,所以讓我配合下她。沒想到她會算計我,真是防不勝防啊!……”

“原告,被告代理人說的對嗎?發表質證意見。”中年女法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