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轉念又一想,他釋然了!

“王律師,申請人沒有按照通知的時間過來開庭,我們按撤訴處理。您也回去吧!這案子就這樣了!”四十多歲的大姐看向王川道。

“好嘞!”王川心中暗喜:又結了一個案子。

回去的路上王川給谷總打了電話,把開庭的情況說了下,並且約他下午到所裡面談。

下午五點,正陽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內,王川與谷總相對而坐。

“王律師,勞動仲裁那邊按照撤訴處理了,我們的案子是不是就結束了?”谷總心中暗喜,沒開庭對方就撤訴了,這不就是公司贏了嘛!

“勞動仲裁的案子是完了,但是對方很可能會起訴到法院。”王川道。

“王律師,不對吧!勞動方面的案子不都得先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裁決了才能申請法院審理嗎?

對方開庭沒去,勞動仲裁委按照撤訴處理,他要是向法院起訴不得從新申請勞動仲裁嗎?一裁兩審,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式啊!”谷總一臉疑惑道。

“谷總,您勞動法學的不錯,應該說您只說對了一半。不完全是這樣!”王川笑呵呵道。

“哦?什麼意思?您給講講。”谷總求知慾大增。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一裁兩審是勞動爭議類案件的標準流程,勞動仲裁前置,不管爭議的標的是什麼,都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這沒問題。

但是有兩種情況比較特殊,第一種根據司法解釋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拖欠工資之事簽訂了協議,約定了支付工資期限的,雙方之間沒有其他爭議,如到期用人單位不支付拖欠的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此時無需經過勞動仲裁。

第二種情況是,如果勞動仲裁時申請人沒有出庭,勞動仲裁委按照視為撤訴處理的,勞動者再申請勞動仲裁,後者是不予受理的。這種情況勞動者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不用再申請勞動仲裁。

貴司的這個案子就是這種情況。”王川解釋道。

“按照您的意思,對方會去法院起訴,要求公司賠償?”谷總道。

“百分之九十九是這樣!

很多律師或者公司做勞動爭議案件時都不會出庭,直接讓勞動仲裁裁決或者按照視為撤訴處理,然後再向法院起訴。因為他們知道,即便是勞動仲裁委裁了,大部分案子也要打到法院(一裁終局案件除外)。

與其在勞動仲裁委費力氣,還不如走走過場,直接奔法院起訴痛快,再說了勞動仲裁委的裁判結果十有八九會被法院改判,所以還不如直接到法院。”王川道。

“哦!如果我再委託您打一審,律師費怎麼收?”谷總問道了他非常關心的問題。

“原則上律師費按照一萬收取,但是……這樣吧我跟主任商量下,給您再大打折扣。您稍等!”王川說完起身向會議室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