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二,原告的悔過書,原告自認與被告委派到蘇省負責運營的已婚男高管存在不正當關係,《收入證明》是她託已婚男高管辦的。

證據三,與原告存在不正當關係的已婚男高管出具的悔過書,證明其是受原告之託為她找關係出具的虛假《收入證明》。

證據四,被告已經就解除與原告勞動關係一事,向公司工會進行了通知,並徵求了工會的意見。工會完全同意公司的處理決定。

證據五,被告的員工手冊……

……

完畢!”

王川一條一條的對證據的證明目的進行了明確,說的字正腔圓,十分清晰。

“原告質證。”嚴謹男法官看了一眼原告律師道。

原告律師皺了皺眉頭,沒想到被告會準備這麼多證據,當然他的質證意見也很簡單,對被告提供的證據不是真實性不予認可,就是關聯性不予認可。反正一句話,你說的我都不認。

“原告律師,我問下,你否認原告的悔過書,理由是什麼?”嚴謹男法官追問道。

“悔過書是原告遭到被告的逼迫寫的,不是原告的本意。”原告律師義正言辭道。

“逼迫?你有證據嘛?被告是如何逼迫原告的?”嚴謹男法官窮追不捨,打破沙鍋問到底。

“嗯……沒有證據。我們怎麼會有證據,對方也不會允許我們錄音、照相啊!”原告律師叫囂著,好像多有理似得。

嚴謹男法官看了原告律師一眼,當他繼續追問原告律師為什麼對其他證據不予認可時,原告律師都囔了半天,含糊其辭,說不出個子醜寅卯。

就連書記員看向原告律師的眼神都露出了鄙視,更不用說法官了,當然在法庭上法官是不會表露自己對案件的態度的,這也是他的職責所在。

“被告,我問下你們,員工手冊發放給原告了嘛?”嚴謹男法官看向王川道。

“法官,我們把員工手冊的電子版發原告郵箱了,原告給被告發了電子郵件,明確表示已收到員工手冊。

而且我們已就員工手冊的內容,對原告進行了培訓,有原告簽字的培訓記錄。您可以看下證據七。”王川道。

……

嚴謹男法官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詢問後,原被告雙方開始了法庭辯論。其實也就是原被告雙方對各自之前發表的意見進行總結,並駁斥對方的觀點。

這種法庭辯論並不像港臺劇或者美劇裡的律師那樣你來我往,進行激烈的唇槍舌戰,而是在法官的主持下有秩序的發表意見。

最後,按照程式嚴謹男法官要求雙方做最後陳述,法槌響過庭審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