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一劍如弘大大4500起點幣打賞,以及鬱悶的小逗號的打賞。)

懷著矛盾的心情,李在華結束中午的用餐,返回檢察廳繼續工作。

又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聽著相互埋怨的被告和原告,李在華又度過一個下午。

好不容易熬到快下班,還剩下最後一個案子。

當李在華翻開檔案,目光一凝,竟然是一起強女幹案。

被告是學校的男老師,原告是學校女學生。

目前女學生受驚過度,加上掙扎時受了輕傷,在醫院療養,無法到檢察廳接受詢問。

所以,今天審訊的只有老師柳俊河一人。

只是,當他看到檔案中家庭關係一欄,寫著‘柳東賢’。

李在華似乎在什麼地方聽過。

他大腦高速轉動,立刻開啟電腦,在網頁上搜尋柳東賢。

果然,搜尋出一大堆的相關資訊,排名第一的正是國會二選譯員,柳東賢。

李在華皺起眉頭,想不到今天會遇到這麼辣手的案子。

噹噹噹......

響起敲門聲。

“進來!”

文京浩聞聲推門而入。

他的身後跟著一名西裝革履,戴著金絲邊眼鏡,一副精英人士,人模狗樣的被告。

李在華最瞧不起強行對女人動粗的人,沒好臉色的道:“坐下!”

柳俊河有人撐腰,顯然不怕檢察官,悠閒自得的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李在華見狀,也不客氣。

“柳俊河,我問你,你承認強女幹被告姜善瑛嘛!”

柳俊河聞言,頓時搖頭否認:“我沒做過,是她勾引我,反過來倒打一耙。”

可惜,李在華手中的資料,有著姜善瑛受傷時的照片。

從各個角度來看,柳俊河都不像是被冤枉,除非他有極其變態的怪癖。

“廢話不要多說,證據確鑿,醫生在她體內發現你的金子......就算你不承認,姜善瑛尚未成年,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同樣是嚴重罪行.......”

“我可以給你兩個選擇,強女幹或者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

“倘若你不選,我會以上述兩種選擇同時起訴,到時候你會獲得最高刑罰,十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你要在監獄裡待上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