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隔行如隔山。

別以為勘察現場就是到處翻找,看有沒有什麼重要線索,其實——

就是這樣的。

勘察指紋、透過專業儀器和裝置檢測現場痕跡,透過檢測屍體確定死亡時間和致死原因等等這些技術活,都是技術科和法醫的事情,鐵佔虎作為重大刑事案件科的行動隊長,他負責的這部分其實很簡單,就是透過兇案現場還原兇案發生的過程,兇手行進的路線,順便檢查檢查有沒什麼關鍵的線索。

但要注意,不能亂翻亂走,以免破壞現場,對技術科同事的工作造成干擾和阻礙。

江予暗中觀察了吳文科一陣,就大概明白自己該怎麼做了。

但現在又有個問題擺在江予面前,那就是自己這次的任務完成標準到底是什麼?

這次的任務叫“真相之案發現場”,後面還有個任務要求,就四個字——現場勘察。

可怎麼勘察?勘察到什麼程度?勘察方向是什麼?怎樣才算是完成任務,江予一頭霧水,心裡完全沒底。

這時江予想到了自己上個任務完成後,有一個“任務指引提示1次”的獎勵。

要現在用掉?還是等以後把這個機會用在關鍵時候,用在刀刃上?

江予猶豫了三秒,就作出決定——現在就用!

起碼要明白自己應該做什麼,才能決定怎麼去做。

如果自己從一開始連目標都不明確的話,可能永遠都沒機會到“關鍵”的時刻。

隨著江予心念一動,虛幻螢幕再次出現在江予眼前,緩緩浮現出一段文字來——

“任務指引:本次任務需要你親自在三個案發現場找到九條關鍵線索,找到五條為合格,找到七條為良好,找到九條為優秀,當前進度:1/9.”

江予頓時精神一振。

這不就妥了嗎?

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只要找到九條關鍵線索,這次的任務就算完成了。

提示中提到了“三個案發現場”,這說明江予之前的推測是正確的,王婭就是“陽關城三孤女慘案”的受害者之一,昨晚那個黑影除了殺害王婭之外,還殺害了另外兩個女孩。

明確了方向,江予便也離開了屍體,四處翻找起來。

不過他的動作很小心,而且搜找過後儘量復原所有痕跡。

其實他們現在的做法並不符合規矩,因為按照規定,必須是在技術科在現場勘察過後,他們才能進場勘察。

但實際操作中,技術科至少需要兩個小時才能把現場勘察完,刑偵員們都忙得要死,哪裡有功夫在案發現場耽誤兩個小時等他們?

所以通常都是有經驗的刑偵員先進行初步的兇案復原,做到心裡有底,然後立刻去走訪排查,搜尋兇手。

有時候技術科的人還沒勘察完現場,刑偵員們就已經把兇手抓到了。

“鐵隊,按照現場痕跡來看,兇案就發生在玄關這裡,兇手和被害人都沒有去過房間其他區域。”吳文科搜尋了一圈沒發現什麼有價值的線索,走過來對江予道,“另外,我沒找到被害人的證件、手機和錢包之類的東西,這會不會是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

江予立刻想起,王婭的證件、錢包等雜物,昨晚都被自己倒在小區門口的馬路中間了,包括那隻沒電的手機。

一晚上過去了,這些東西還會在那裡嗎?大機率已經被人撿走了吧?

但不管還在不在,是不是被人撿走了,這件事江予都沒辦法說出來。

不然他怎麼解釋訊息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