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真有人選擇懷疑,他人也會主動幫助渚清月“清理嫌疑”。

這種東西……就像是“粉絲效應”。

利用得徹底。

可,未曾想……

幾月後,澀谷區的暴力團雙方,為爭奪地盤一事火拼。

期間,一名暴力團成員,開槍不慎射中一名警察官……據說,是因為他突然出現在雙方的交界處,才導致被誤傷的。

事後,雙方暴力團拒不承認,此事是自己所為。

這是當然的。

不管如何,被射殺的那人都是一名警察……這可是重罪。

好巧不巧的是,

那個時候,正是《暴力團對策法》準備推出試行的時候。

趁此機會,“殺雞儆猴”,是最高效的做法。

也是對其餘暴力團的一個警醒。

於是,原本應該調查的“殺人案”,經過操縱,演變成“暴力團殘殺警察”的惡性事件。

涉案的杉崗會、東又會……成員均被逮捕。

原本縱橫東京都的兩大暴力團,也因此被取締。

只有部分事發時,有著不在場證明的基層,或是婦女、兒童……才得以倖免於難。

但……

自《暴力團對策法》在東京試行後,作為暴力團成員,或是有關係的妻子、兒女,人生並未因此重回正軌。

生活反而更加舉步維艱,到了難以生存的地步。

說不上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至少對於一般群眾而言,安全的確等到了更有效的保障。

只是,為什麼加藤會認定,一切是自己導致的?

大抵……

是因為在帶走杉崗會會長,也就是加藤父親的時候,對方看見過自己,所以才會產生“怨恨”這種東西吧?

唉……

良久後,渚清月在心中幽幽嘆息。

——如果當初,杉崗會與東又會火拼的地方,不是在公寓附近的話……大抵,也不會有這樣的因果產生。

……

感謝早點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