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十年前,揭秘(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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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真有人選擇懷疑,他人也會主動幫助渚清月“清理嫌疑”。
這種東西……就像是“粉絲效應”。
利用得徹底。
可,未曾想……
幾月後,澀谷區的暴力團雙方,為爭奪地盤一事火拼。
期間,一名暴力團成員,開槍不慎射中一名警察官……據說,是因為他突然出現在雙方的交界處,才導致被誤傷的。
事後,雙方暴力團拒不承認,此事是自己所為。
這是當然的。
不管如何,被射殺的那人都是一名警察……這可是重罪。
好巧不巧的是,
那個時候,正是《暴力團對策法》準備推出試行的時候。
趁此機會,“殺雞儆猴”,是最高效的做法。
也是對其餘暴力團的一個警醒。
於是,原本應該調查的“殺人案”,經過操縱,演變成“暴力團殘殺警察”的惡性事件。
涉案的杉崗會、東又會……成員均被逮捕。
原本縱橫東京都的兩大暴力團,也因此被取締。
只有部分事發時,有著不在場證明的基層,或是婦女、兒童……才得以倖免於難。
但……
自《暴力團對策法》在東京試行後,作為暴力團成員,或是有關係的妻子、兒女,人生並未因此重回正軌。
生活反而更加舉步維艱,到了難以生存的地步。
說不上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至少對於一般群眾而言,安全的確等到了更有效的保障。
只是,為什麼加藤會認定,一切是自己導致的?
大抵……
是因為在帶走杉崗會會長,也就是加藤父親的時候,對方看見過自己,所以才會產生“怨恨”這種東西吧?
唉……
良久後,渚清月在心中幽幽嘆息。
——如果當初,杉崗會與東又會火拼的地方,不是在公寓附近的話……大抵,也不會有這樣的因果產生。
……
感謝早點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