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十年前,揭秘(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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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向管理官提出請求,希望能將自己,分派到人手空缺的交番去。
無論是哪兒都可以。
真是……無理取鬧的要求。
不過,令人詫異的是,管理官同意了這樣的請求。只是最後,能否如願得到調動,還要人事課那邊協調才可。
能夠將這樣的麻煩解決,自己不介意在背後,祝他一臂之力。
因此,在渚清月的順水推船下,對方得以離開警視廳搜查一課,成為東京澀谷片區內,常常騎著白色腳踏車巡邏的警察——巡警。
澀谷……
作為東京23區中,治安排行倒數第二,卻有著“犯罪天堂”稱呼的地方,真不知該應該評價為“好運”還是“倒黴”。
不過,與自己無關。
反正自此後,彼此間不會再相見。
只是沒想到,對方收拾東西離開的前一天,找到了自己,向身為前輩的自己,請教作為警察官應該具備的品質。
——真是難以回應的問題。
可面對那滿心期待的目光,以及對於身為前輩的自己,濃濃的信任,也不好做出什麼拒絕的行為,只好敷衍的給出答案:
‘勇氣。’
這樣說著。
為了讓自己的說辭,更加有可信力,重複著對“勇氣”進行一遍強調後,接著道:
‘作為警察官,不能缺乏一往無前的勇氣。只要遇見犯罪,就應該全力去阻止,避免更大的傷亡出現。’
——這樣,應該算是教科書式的回答吧?
心裡思索著。
對方得到這樣的答案後,先是日有所思的點點頭,隨即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像是領悟到了其中的某種真諦般。
眼中熱情的火情,似乎比從前更加旺盛。
真是彷彿不知疲倦的傢伙。
心裡評價道。
之後,一切重回正軌。
作為刑警的渚清月,繼續著日復一日的工作。
偶爾發生的事件,成為他表現的機會。彷彿舞臺劇的表演,吸引著眾人,令其入迷。
雖說,按照他的實力,早就可以爬上更高的位置……只可惜,不懂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道理。
難以獲得更高層的喜愛,就註定身處不上不下的境遇。
對此,渚清月本人倒是無所謂。
披上正義的外衣,很適合對作為“刑警”存在的渚清月,進行形象塑造。
也容易收穫他人的好感,方便自己將要完成的任務……很難有人去懷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