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兄友弟恭(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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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筋動骨一百天,他還不到一百天,但是骨頭已經長牢,他便試試探探的下了地,用虎頭杖杵著走。
每走一步,他都感覺到疼,不是骨頭疼,而是筋在疼。
腳掌一踩下去,一根筋彷彿是搭錯了,從腳掌一直抻到大腿根,疼的他腦頂心都是汗。
第一次下地走路的時候,他甚至想拿把刀把這根筋給剔出來。
然而不能真的動手,他最為愛惜自己,自己的一根頭髮都比別人的性命貴重,因此只能繼續走。
越是疼,就越是要走,要狠狠地把這根筋抻開,否則往後餘生都要受它的轄制。
每一次腿疼,他都要想起始作俑者宋繪月。
就像現在,他摩挲著自己的腿,腦子裡想的也是怎麼把宋繪月的一條腿打斷。
至於張家新添的那位大侄子,既不是他操出來的,也不是他肚子裡生出來的,他不大感興趣。
只是這小嬰兒撞了天大的運氣,託生到了張家,姓了張,和他成為了一家人。
於是張旭靈和嫡子都不約而同的幸運了。
張旭靈如坐針氈,搜腸刮肚片刻,低聲道:“阿爹怎麼還不來,前面還等著呢,我去看看。”
“大哥這麼不想看見我?”張旭樘似笑非笑地看著他,“多坐一會兒,我這一回從潭州回來,才感覺到親兄弟之間應該親密無間,以前我們太生疏了。”
“哈......親密、是要親密點,”張旭靈一聽毒藥本人要和他親密無間,嚇得天靈蓋都要飛起來,“以前......我太忙了。”
他的屁股也不敢再離開凳子,順勢又坐了下去。
如果不聽從張旭樘的建議,那麼他的下場就是阿爹的冷眼和阿孃的臭罵。
也不知張旭樘哪裡來那麼多的道理,總能把他釘在錯誤的那一頭。
一瞬間變得矮小的張旭靈,儼然不再是這個家的大哥,而是任憑張旭樘左右的行屍走肉。
張旭樘端起熱茶喝了一口,放下茶杯:“大哥看見過我帶回來的傻小子嗎?”
“見過,”張旭靈面露不忍,“老二......既然他大有用處,你別把人弄的......”
他不敢繼續往下說,怕張旭樘又要拿話來刺他。
出乎意料的,張旭樘沒有反駁他,反而很是贊同的點了點頭:“我這一陣子忙著腿的事,沒空去理他,大哥說的對,明天我就把他好好的收拾起來,不瞞大哥,我很喜歡這個傻小子。”
這話張旭靈一個字都不信,然而張旭樘這次沒騙他。
宋清輝的呆傻,他的天真,他的赤誠,他的毫無城府,他關懷一切的眼神,甚至他吃東西時的滿足,都在悄無聲息地滋潤著張旭樘。
無關男女,張旭樘就只是需要宋清輝,希望宋清輝永遠是如今這樣的天真赤子,滿心滿眼的陪著他。
就在張旭樘還準備和大哥好好兄友弟恭一番之時,老衛走了進來,對張旭靈視若無物,只躬身到張旭樘身邊,耳語了兩句。
隨後張旭樘“轟”的一下站了起來,發出了最為簡潔的命令。
“抓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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