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父子相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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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胡虜、恢復華夏’!這個口號一出,幾人都是精神一震,這樣的口號有著明顯的針對性,任何人聽到口號都能明白這口號只針對盤踞在大明土地上胡虜,在鄭氏反攻大陸的時候,他們就會認為只要投降就能得到鄭氏的優待。
“下官附議!”
“下官附議!”
“末將附議!”
“小人附議!”
四人全票透過了鄭經的‘復興會’口號提議,‘復興會’的目標有了,接下來就是確認‘復興會’的領導機構。
‘復興會’最高領導機構為復興總會,四人公推鄭經為‘復興會’總會長。這也是理所當然之事,這個位置也只能是鄭經來坐。
當上總會長,鄭經的第一道命令就是給身邊的四位封官許願:“會長之下下設四位副會長,陳永華負責對敵工作,簡稱敵工部,敵工部顧名思義,就是長期在敵佔區活動,未來複興會在大陸的各個分會的建設都要復莆親自去抓。
馮錫範負責紀律管理,所有‘復興會’會眾都必須嚴格遵守會規。任何違反會規的會眾,輕則開除會籍,重則直接殺頭。我有兩句話送給所有會眾,貪生怕死莫進來、升官發財請離開!
林陛負責會中軍事工作,我會慢慢將所有的西洋夾板船全部調集到你的手上,你要負責給我練出一支無堅不摧的水師。
何斌先生有語言天賦,適合與承天府土著接觸,隨著滿清的遷界禁海,我鄭氏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會面臨人口短缺的窘境。同化這些土著,使他們為我們效力,就是何先生的主要職責。”
四個人的職責分配完畢,陳永華拿到了敵後指揮權,這個權力可大可小,關鍵就看敵後工作發展的如何。
馮錫範拿到了執法權,讓馮錫範擔任這個職責,鄭經還是有些猶豫的,畢竟另一個時空這位逼死了自己的繼承人,拉著鄭克爽投降了。
不過仔細一想,又覺得自己有些杞人憂天,這些都是建立在鄭氏山窮水盡的情況下,在施琅已經大敗劉國軒的情況下,投降已經是能夠保住性命的唯一出路。
林陛拿到了軍事指揮權,不用想只要鄭氏由鄭經做主之後,林陛的地位肯定扶搖直上。
何斌的職位放到後世應該算是民族部,專門處置少數民族問題,這個職位在大陸可能是個雞肋的職位,在承天府那就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職位。
若是能夠將承天府幾十上百萬的高山族百姓統一到鄭氏麾下,鄭氏憑白地就會多出幾十萬人的力量,也可以彌補一下鄭氏短缺的人力資源。
幾人對這樣的安排都很滿意,至少目前這已經是最好的安排。
馮錫範拿到了執法權,可是這個法要如何執掌?這執法執的是國法,還是會規,還是兩者都能執行。
對於馮錫範問出的疑問,鄭經給出瞭解釋:“國法是國法,會規是會規,會規只能約束會中之人,不要強迫沒有入會之人遵守會中規矩。
會眾犯了會規你做為紀律部長當然有權執行,會眾犯了國法那就要交由國法處置。我們不能讓會規凌駕於國法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