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道路層次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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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道路劃分成等級並保持合理層級結構的目的是滿足使用者利用不同的交通方式出行、不同出行距離和出行量的需求及對道路空間的有效使用。制定道路等級的基本出發點如圖43(a)所示。圓點表示出行出發地和目的地;圓的大小表示其出行量的大小;上方的線段表示的是從出發地到目的地的期望線;粗細表示出行需求量。因為不可能在每個出發地和目的地之間建設一條道路,出行只能透過一個道路網路來實現。圖43(b)表示一個道路交通網路。需要注意的是,交通需求量大的由高等級道路直接相連,需求量小的連線則不那麼直接相連,透過次幹路。為說明起見,圖43表示了城鄉道路網路,其原理也適用於城市道路網路層次設計。
圖43道路層次等級的規劃設計過程
道路等級設計的一個關鍵就是要使機動車從一地到另一地的出行不要打擾路途中居民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到目的地,無論是建築物或其他場所,通達的交通要與過境的機動車交通分開來,減少它們之間的衝突。廣義地講,城市道路、路線的設計是把相互衝突的功能儘可能地分配到不同的道路上,以減少道路功能的衝突,使道路的使用安全並有效率。
因此,需要明確每條道路承擔的功能並應用相應的設計標準,以便更好地實現其需要承擔的功能,並能減少對其功能不匹配的使用。例如,商務區的道路可以透過減小道路寬度、設定路邊停車、較多的行人穿越設施等使希望高速過境的交通另尋他路。
道路交通設計中使用的手段包括:道路、車道寬度,橫向、縱向佈局,人行道、腳踏車道的使用,停車的設計和使用,標誌、標識、標線、照明、街道傢俱、限速、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以及路面材料和道路街道景觀的佈設。
道路層次等級劃分是道路交通設計的基礎(見圖44),同時道路交通設計能夠增強或減弱道路等級的效果。
簡而言之,道路層次等級是對道路承擔的功能和對它的使用要求的一種體現。它是為了使道路網有效執行和取得更好的城市環境,幫助決策者和管理者制定相應政策的交通管理、維修、安全、公交、貨運策略的手段。
圖44道路層次等級的規劃設計——一般形式
在早期考林·布坎南1963年出版的經典著作《城市交通》報告中,對道路等級做了詳細的論述並明確提出道路的兩個基本功能。他指出,簡單地說,道路只有兩種,一是為通行服務的路,即強調透過性。二是為“達”服務的路,即強調可達性。這兩種功能相互制約、不能調和。這種思路對以後幾十年城市和城市道路發展建設的模式起到了關鍵的作用。道路功能與等級關係如圖45所示。
圖45道路功能與等級關係示意圖
我國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 372012)將城市道路按道路在路網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及對沿線的服務功能等分為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4個等級。並做了以下說明。
(1)快速路:應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間距及形式,應實現交通連續通行,單向設定不應少於兩條車道,並應設有配套的交通安全與管理設施。快速路兩側不應設定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
(2)主幹路:應連線城市各主要分割槽,應以交通功能為主。主幹路兩側不宜設定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
(3)次幹路:應與主幹路結合組成幹路網,應以集散交通的功能為主,兼有服務功能。
(4)支路:宜與次幹路和居住區、工業區、交通設施等內部道路相連線,應以解決區域性地區交通、以服務功能為主。
我國《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 502201995)對大中城市道路網規劃提出瞭如表41所示的指標。
對道路層次等級的劃分在各個國家有所不同。有些還包含步行道和腳踏車道。在英國的《城市交通環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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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一書和《道路橋樑設計手冊》第五卷、第二部分,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一章中對各等級道路的設計要點做了很好的總結。
城市道路的交通設計也受到很多限制,設計中採用的標準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使道路既能滿足通行的需要,還能符合當地的條件。
透過行和達對道路進行等級劃分,設計的概念實際上是對道路、建築和城市結構之間關係的界定,因而對城市結構的發展影響重大。儘管布坎南建議當設計為通行服務的道路時,要考慮對城市環境進行分類以減少通行道路對它們的影響,並予以保護。但他還是受到了一部分人的批評,認為按照其傳統的道路等級進行設計的道路系統使得現代城市的道路系統缺乏人性,成了城市空間的主宰,並且功能失調。隨著新都市主義的出現和當今面向城市街道的城市設計思潮的流行,道路等級的概念似乎對滿足當代城市道路設計需求已經有些力不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