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想要離婚,總共分九步(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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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彆著急,第四步你要拿出一部分現金,買一棟更大的別墅,可以用你妻子的名字買。讓你的妻子把她的父母和家人都接來,如果再能買一輛豪車就更好了,你一定要擺出一副跟她言歸於好的架勢,但是你要記住,一定要貸款買,花最少的首付辦最多的貸款。”
“這是為什麼?”王總又不解了。
高勇不高興地瞪了王總一眼,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他從椅子上站起來,手舞足蹈,語氣也變得亢奮,“第五步,你要在工作中不停地出錯,出錯的程度要導致你的外國老闆開除你的代理人資格,這樣你是不是就失去了經濟來源?”
“是。”
“店鋪是買的還是租的?”
“租的。”
“好,你接下來需要停止付所有的貸款,這是第六步,銀行會怎麼樣?”
“銀行肯定是把我的汽車、別墅都拍賣了。”
“準確地說,銀行會拍賣你所有的不動產,來償還你新買的別墅和車的按揭。”高勇笑了,摘下眼鏡揮舞了幾下,“你和你老婆名下的財產是不是就只剩下這兩樣了?”
“對。”
“她養得起嗎?”
“她當然養不起。”
“她一定會同意你賣掉這兩項財產。第七步,找一個你信得過的朋友,儘量壓低價格買下這兩樣東西,比如說一百萬,那你老婆只能分到三十萬。”
“她還能分到三十萬?”
“第八步和第九步是我免費送你的。讓你的朋友以經濟狀況不佳為理由採用分期付款,每年付款百分之十,那麼一年你們家才能得到十萬塊,你老婆只能分到三萬塊。三萬塊夠她過一年嗎?”
“當然不夠。還不夠她一個月花的呢。”
“如果她一年只有三萬塊的話,她的新任男友會不會另尋高枝啊?”
“那當然。”
“你老婆的父母和親戚都來北平了,斷然不能身無分文地回老家去。在一無所有的情況下,你告訴我,她會去幹什麼?”
“肯定重操舊業。”王總篤定地說道。
“什麼舊業?”高勇倚在王總的肩膀上,挑了挑眉問道。
“高律師,我也不瞞你,我和我老婆是在天上人間認識的。”
“說句不客氣的話,我第一次見她就看出來了。既然她重操了舊業,掃黃年年都有,不用我再教你了吧。”高勇回到椅子上,把眼鏡重新戴好。
“高律師,你就不怕我不和你籤協議,自己按照這個方法去操作?”
“我可是有你妻子的電話號碼。”高勇自信地笑了。
(這個故事是《道可道》裡的一段,有點兒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