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想要離婚,總共分九步(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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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你可又遲到了。”高勇放下手裡的水杯,感覺位置不對,又把水杯挪到一開始放的位置。
許願暗中觀察,這個細節可以加在戲裡,掏出小本兒記上,“有強迫症。”
王總看起來40多歲,戴著金錶,手指上還套了三個很大的金戒指。筆挺的西裝和髮蠟也掩蓋不住身上的鄉土氣息,一股暴發戶的感覺撲面而來。
王總坐下以後先是對服務員微微點頭,然後掏出一張百元大鈔遞給她,“一杯,卡,卡布,奇諾。謝謝。”
這套操作下來,許願眼前一亮,自己以後要是演暴發戶用得上啊,又拿出小本兒,連忙記下。
高勇面露不屑,蹺起二郎腿,摘下眼鏡擦了擦,又吹了一口氣,“王總,我們律師的時間也是很寶貴的。”
“對不起,對不起,店裡太忙。”王總態度很謙卑,想了一會兒,才繼續說道,“高律師,我老婆那件案子……”
“王總,您這件案子已經有結果了,你可以去一趟開發區派出所,看一下出警記錄。那上面有你妻子和她情人被當場抓獲時候的詢問筆錄。這樣她就是明顯的有過失方,你在財產分配上,就佔有絕對的優勢。”
一說起案子,高勇的神態就完全變了,臉上不耐煩和不屑的表情通通消失不見,說起話來很是嚴謹。
“絕對優勢是什麼意思?她一分錢都拿不到嗎?”王總顯然更在乎具體的數字,不想聽絕對優勢這種模稜兩可的話。
高勇眉頭皺起,思考了好一會兒,“如果走正常法律途徑的話,大概百分之七十。”
“什麼?這麼說她還能得到百分之三十?”王總沒有聽出高勇的言外之意。
“是的,正常的法律程式是這樣的。”高勇又開始暗示了。
王總還是沒聽出來,但突然激動起來,大聲說道。“這百分之三十我寧可給你,但是絕對不給那個女人一分錢。我在外面拼死拼活掙錢的時候,她在幹什麼?除了整天上網,就是給我戴綠帽子。”
見其他客人轉頭看熱鬧,王總又壓低了聲音。“高律師,我聽說過你的名頭,你應該是有辦法的。我這人是說到做到的,如果你能讓那個女人得不到一分錢,我願意給你300萬。”
高勇的眼睛亮了,開始滴溜亂轉。“您是認真的還是開玩笑啊?”
許願在旁邊看得很起勁兒,這個高勇確實有點兒東西,他自己絕對不會在公開的場合說出有違法律的話,只是會瘋狂暗示。可惜這個王總自己就上套了,許願還想看看如果王總一直聽不出高勇的暗示,高勇會怎麼做呢。
“你見過有人拿300萬開玩笑的嗎?”王總的那股子自信勁又上來了,許願連忙記下。
“王總,那我們回公司籤協議吧。”
“協議先不急,我想知道你有什麼辦法。畢竟是拿300萬出來鬥氣,可不是個小數目。”王總又表現出商人的精明,許願手都要寫麻了。
“第一步你要先拒絕離婚。”高勇略微思考一下就答應了王總的要求,反正到時候他不籤協議,自己也有辦法。
“這個沒問題,可是為什麼要怎麼做?”
“不要打斷我,我問你的時候你再說話。”高勇表現得很強勢,可是王總還真就吃這一套,果然乖乖地不說話了。
“第二步要把你的父母接來,有問題嗎?”
“這個沒問題,我回頭就派人把我的父母接到北平來。”
“第三步把你所有的現金轉到你父母的名下,難嗎?”
“這個有點兒難度,不過也沒什麼問題。反正我們家的錢都是我一個人掙的,再說了,那個女人本來就不知道我有多少錢。”
王總考慮了一會兒說道,“可是這個不動產,像汽車,別墅什麼的,這都是擺在明面上的,沒法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