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傳奇故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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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期報紙的頭版頭條,刊印的是一篇傳奇故事,準確地說,是半篇傳奇故事。
唐朝時的小說,主要分志怪傳奇兩大類。
志怪好理解,自然是說那些神鬼妖怪之類的故事。
而傳奇,則多寫一些名人軼事,士子風流之類的內容。
而大唐報裡的這篇傳奇故事,卻稍有不同。
因為這篇故事裡的主人公,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反派。
尋常故事,主角雖然風流落拓,但絕不至於做那欺男霸女的無恥勾當。
但這篇傳奇故事裡,主角李要仰仗著自家權勢,鑽空子奪了旁人入學名額,進入太學院,之後又幹下了欺凌同窗,霸凌民婦,騙取青倌人清白等諸多勾當。
最令人不憤的,朝中有正義官員對其彈劾之後,這李要又利用家族勢力,對那官員大加打壓,逼得人被免官下獄。
這故事寫到這裡,便戛然而止,最後一行赫然留下“且聽下回分解”之類的字眼。
說起來,這篇傳奇故事寫得既不跌宕起伏,又不新穎獵奇。
但好就好在,這故事足夠貼近生活。
尋常百姓們,哪個沒見過那些世家公子欺凌弱小的?哪個沒吃過那些二世祖的虧的?
這麼一代入,百姓們自然恨那主角入骨。
在裡坊門口拿到報紙,有人當先看了這故事後,便恨恨地罵了起來了。
“哼!這寫的是個什麼破玩意兒!這天殺的狗東西,還不給他寫死?”
“入他孃的!這李要也太禽獸了,連那三十好幾,有了夫婿的婦人都不放過。這等畜生,簡直枉稱作人!”
有人讀了這故事,氣憤地齜牙咧嘴;
又有人氣得將那報紙直往地上摔,直恨這李要怎麼不死;
還有人直罵,這故事寫到一半,後續那李要究竟是如何結局也不交代,非得要人再等個十天。
有人罵,自然便有人好奇。
於是乎,更多人滿懷期待地買了報紙,也要一睹這李要是如何幹盡缺德事的。
看的人多,罵的更多,不少人剛放下報紙,便已破口大罵起來。
罵著罵著,百姓們總歸是會累的。
而這時候,終於有人細細品味起這故事來了。
這故事很怪,怪就怪在,它的主角,是個無惡不作的二世祖。
這樣一個離經叛道的主角,顯然是不符合人們對於故事的期望的。
那麼便有人開始懷疑了,報紙上刊登這樣一個故事,究竟是為的什麼呢?
人們思來想去,只能得出一個結論:這是在藉著故事,要諷刺誰呢!
很顯然,這故事中的二世祖,在咱們大唐,是確有其人的。
好事者立馬便已開始叫嚷了:“聽說那隴西李氏的嫡子,似乎是叫李耀的,該不會說的就是他吧?”
李要,李耀,這很容易聯想到一起來。
“欸?我聽說,那李家公子,的確是在太學院讀書呢!”
“對,這上面還寫,那李要常流連於秦樓楚館,李家那位,可是平康坊的常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