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小陰賊與老狐狸(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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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學偶遇的第二天,範質就主動找到了張昭。
不過,作為一個歷史上都有名的老油子,激動過後,範質也還是審時度勢了一番,並不會把所有的一切都壓到張昭身上。
畢竟他的家族、家人都還在中原,河西之地對於他來說還是太過陌生。
不過,此人心中也不是沒有熱血在,所以他主動來找到張昭,希望能在有限的時間內,為張昭做一點事情。
特別是他看到涼州州學的三史三轉教學存在頗多錯漏之後,更是願意出自己的一份力,來將這些錯漏糾正過來。
作為一個文士,最不能容忍的,恰恰也是此一點。
張昭實際上也沒指望就這麼一次兩次就能折服一個從中原而來的官吏,特別還是範質這種在歷史上都闖下了偌大名號的。
河西遠離國家百五十年,對比起中原,如同蠻荒一般,哪兒那麼容易吸引到人才?
所以,張昭自己在心裡的預期,對於範質的預期並沒有那麼高。
一是想讓他在涼州的時候幫著自己做點事兒,二是想等他回到中原之後,在中原的文人圈子中為河西涼州多做宣傳,吸引一些真正願意到涼州來紮根的人。
這就跟談戀愛一樣,對方心要在你身上,這戀愛談起來也才有意思。
而相比起範質主動提出的在州學講學一事,張昭更在意的的,是想讓範志為他建立一套屬於河西的律法系統。
所以他拉住了範質的手輕聲勸道:“州學開設至今,某知道,確實頗有疏漏,但並非眼前急迫之事,眼前最為急迫的,實乃涼州缺乏律法。
目前通行的整個核心律令條例,還是在沿用昔年吐蕃治下之律法。
範兄也看到某這裡的情況了,要想成功化胡歸漢,將河西隴右將士的子孫重新帶回到漢人的行列中來,首先要改變的,就是他們的風俗習慣。
而最能改變風俗習慣的辦法,莫過於利用律法來約定和約束。”
範質自己就是精通律法的高手,所以非常贊同的點了點頭,對張昭他更是欽佩了。
沒想到這位年紀輕輕的張司空,對於律法之道竟然有這麼多的心得。
張昭說的沒錯,改變一個族群長期的習慣,除了軟文化的潛移默化之外,還需要硬的約束,這硬的一手就是律法。
比如按照此時吐蕃時期的律法,嗢末部的首領打死了一個本谷部最底層的農奴,連一隻羊的代價都不必付出,他們還有製作人皮鼓等惡習。
這在實行奴隸制的吐蕃是非常正常的,但挪到以漢人為主的大唐或者其他朝代社會,至少在明面上和道德層面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至於做出這樣惡行的人,有時候受到的懲罰並不能讓人滿意,但造成這樣情況的原因,很多大程度上取決於朝廷的廉潔程度,律法層面並不會因為對方身份有任何改變。
而要改變這樣的認知,等著文化的滲透慢慢的改變是不行的,必須要以律法的形式加以確認,來扭轉民眾心中吐蕃殘留的印記。
不過,張哲雖然知道律法的重要,但他穿越前只是一個軍事歷史博主,一個玩全甲格鬥的肌肉男,律法、算學、政務等等方面都不是他所長。
而且一部律法的設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結合民情、社會風俗,甚至經濟狀況來綜合考慮。
而且還要做到通俗易懂,因為此時的人大多是沒有文化的,心裡只有一些樸素的對錯概念,律法設計的稍微一複雜,就會被束之高閣、形同虛設,必須要儘可能的貼近生活,才能起到效果。
範質頗為為難的拱了拱手,“司空所言甚是,涼州乃至河西的律法體系確實要改變才行。
但編撰一部律法非一日之功,就算極為粗淺,也得數月才能有所眉目。
下官受朝廷委派而來,尚有冊封檢校司徒曹元忠公任務沒有完成,若是在涼州耽擱數月再去敦煌,一去一回,遷延日久,不是為臣之道啊!”
張昭明白,範質說的不是為臣之道,根本就不是他嘴裡那個意思,他的意思是,要是在張昭這裡待上幾個月,再從涼州到敦煌,來來回回又是幾個月。
這一來一去,等回到東都中原,恐怕就是一年多以後了,傳個旨意去了一年多,等他回到朝廷,別說現在的官職能不能儲存,甚至就是家人還在不在也說不定。
當下,張昭澹澹一笑說道:“範兄勿憂,此去敦煌冊封某岳父曹元忠公的事情,某觀你那書童跟隨範兄多年,也算是有才之人,不如就讓他代替範兄去敦煌行冊封之禮。
事後如果範兄肯割愛的話,某還想給他一個良人的身份,延請他為河西州學中,治春秋的教授。”
張昭與範質談話的時候,範質書童其實就在門外伺候著,聽到張照這麼說,他咕冬一聲,就從門外滾了進來。
對於書童這樣的奴僕來說,放為良人不一定是好事兒,因為失去大族的庇護,一個普通良人,不一定過得比給官宦之家做奴僕要好。
但成為涼州州學的教授,那就不一樣了,雖然這是個不入流的小官,但怎麼說也是官人。
一介書童奴僕能成為官人,絕對可以稱得上是一步登天了。
不過書童生在范家,長在范家與範質一起形影不離十幾年,對於範質的感情還是比較深的。
是以他並未插話,只是瞪著淚眼花花的眼睛,希冀的看著範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