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司馬光看到王安石時,那個鬱悶勁呀,甚至出現了生理反應。真是邪了門啊!

上哪也躲不過這廝。對於王安石而言,也是如此,一看到司馬光,那嫌棄的眼神,是躍然紙上。

這修改《宋刑統》,聽上去好像是一道政令,皇帝讓修,大臣們就開始修。

但其實不然,原因就在於此次修改《宋刑統》,立法指導,是基於一門全新的思想。

自《秦律》到《唐律疏議》,再到《宋刑統》,簡單來說,就是用法家方式,去幹儒家的事。

而這一次是既不同於儒家,又不同於法家。故此就政治而言,是不能簡單以政令的方式去對待。

因為你改完之後,人家不一定看得懂。你法律修改的立意是什麼?你為什麼要這麼改?

等等。這就需要先去宣傳,去鋪墊。但是怎麼去宣傳?以往就是侷限於朝廷內部,畢竟長達千年,即便出現一些新思想也都是換湯不換藥,不是脫胎於儒家,就是脫胎於法家、道家。

反正萬變不離其宗。王安石也沒說自己是法家,但他一動,人家一看明白王安石想幹嘛。

而張斐的法制之法,十分特殊,將律法從刑罰變成保護,將統治的基礎單位從家庭變成個人。

這是以前真的沒有。若真要追朔,就得追朔到楊朱時期。司馬光立刻來找張斐,當然也是有自己的私心,他是希望在裡面植入自己的政治理想。

王安石也想到了這一點,他也希望讓法制之法配合他的新政。法制之法對於二人都是有利有弊,他們都想往我這邊靠一些。

二人是心照不宣,誰也沒有點破誰。張斐也是心如明鏡,心裡一點也不開心。

這是什麼槍手,這簡直就是兩個祖宗啊!唯獨剛剛回來許凌霄是一臉懵逼,當朝兩大陣營的扛把子,竟然爭著來幫這瘋子寫文章?

我不是做噩夢吧?來到張家,一陣熟悉的嘩啦嘩啦聲傳來。

“自摸!清七隊,還帶一根!哈哈!”

“哇...這種絕牌,你也拿得到。”

“運氣!運氣!一人三百二十錢。”.......

“小桃,再給俺拿壺酒來。”

“小馬,你是來打牌的,還是來喝酒的。”

“俺喝俺三哥家的,與你何干。”......

“爾等莫要囂張,待本衙內去茅房將褻衣反過來穿,贏光你們的錢。”

“衙內,你這是什麼招數?”

“這是張三教的,可是好用了。”

“衙內!茅房在那邊。”

“那這是去哪的?”

“去後院。”

“那就對了,本衙內就喜歡後院的茅房。”

“不行啊!後院都是女卷。”

“那更好,咳咳......。”......司馬光、王安石和許遵父子聽得那些不堪入耳的汙言穢語,這頭都是大的。

尤其是許凌霄,他們許家本就很少請客,如這種環境,他向來也是敬而遠之,偷偷打量著張斐,這到底是個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