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廣陽顯殺機(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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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拖了一段時間的劫銀案和縣學殺人案需要儘快結案,於是在第二天侯江被押送回來的時候,陳逢便讓黃安輔升堂斷案。
一切皆已查清,審問起來自然非常順暢,只是徐慧殺人背後的原因,在公之於眾後,依然讓全縣百姓唏噓不已。
尤其是王翰文的舅舅,無法接受徐慧已死的事實,直到見到死去的徐慧,在無數百姓的注視下崩潰大哭。
畢竟,王翰文前途光明,光耀門楣也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他為了更好的讀書甚至不回家,因為回家所走的路太遠,浪費學習的時間。
舅舅知道徐慧還有母親,堅持索要賠償。
而吳孝成的父母則要求子債母償,要徐慧母親出來承擔責任。
賠償自是應該,吳家的要求則太過分。
幸好陳逢早已考慮到這一點,擔心的便是這些人登門鬧事,屆時只怕已失去女兒的徐母根本無法承受。
最後陳逢給兩家做出相應的賠償,這筆賠償費由三方出資,分別是陳逢自己、縣衙以及徐慧。
徐慧那一份自然是曹震軍給她的殺人費。
這個曹震軍給得很多,縣衙內沒什麼錢,更何況這筆錢本身就應該徐家出,如果不是考慮到徐慧的一片孝心,陳逢都不會自己出錢。
當然,吳孝成的死自己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此他們家獲得的賠償並不多。
另外便是周百納和宋元緯兩人,經過商議,被判徒刑一年。
兩件案子終於結束,官銀在幾天後也被許未央運送回來。
修繕驛路的工程正式啟動。
由於上面有陸今安看著,必須在工期之內完工。
無奈之下,陳逢也只能徵發更多的徭役參與。
於是,蘇克之才幫助他剛剛起步的酒樓產業,琉璃品產業以及大棚產業所賺取的銀子也不得不投入到公用之中。
為此,周扶還吐槽說:“被人做官都是公用挪私用,只有公子,是將私人財物挪到公用之中。”
其實如果不是他們身上揹負著前朝這層身份,陳逢又何必做這些事情。
但對於此次修繕驛路,還有更加不滿且陳逢不得不考慮其態度的人,此人便是遠在劍南的來萬春。
當初他吩咐過陳逢,此次修繕驛路,清溪縣北段不用特地去修繕,只需作作樣子便可,因為雙方一旦開戰,這樣就只是給朝廷牟利,而不是給他們牟利。
然而陳逢動工後,居然優先在北段動工。
田伯忠將此事告知來萬春後,很是不滿。
……
劍南廣陽府,此地是劍南北部邊郡,北邊便駐紮著對於劍南之地定川王來說頗具威脅的朝寧衛。
此時已是六月初,空氣中的溫度開始逐步上升。
中午時分,做什麼都好像沒有什麼力氣。
身為知府的來萬春也就沒有去府衙坐班,而是在府中的涼亭中納涼,他躺在竹椅上,身後有侍女揉捏肩,旁邊有侍女扇風,還有侍女將葡萄送到嘴邊。
從曾經的封疆大吏被貶為一介知府,他心中是相當不滿的,也正因為此,徹底使他倒向了定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