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蟄 第十二章 以拳擬兵究可為(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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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南溪驛站的平高義跌跌撞撞地在林中行走,左手捂在右肩上,右手指尖滴滴答答地留下些許的鮮血。
待跑出去幾里地遠之後,平高義深深地吸了口氣,把鮮血淋漓的右手抬起來,輕輕活動了幾下,張開手掌,露出皮肉翻卷的一道傷口。
“呼……石礪此人不可貌相!沒成想箭術如此了得。還好我的輕功更勝一籌,否則今日便是出師未捷了。”
原來就在那道箭矢臨身之際,平高義本無法閃避過去,便拼了命將右手攔在箭鋒之前。
整根箭矢便等若被他攥住箭鋒,然後從他的拳中穿過,在掌心留下如此一道傷口。
蓋因箭矢的力道太足,在握住的時候就彷彿拉住了一匹奔跑中的駿馬,整個人都被帶得飛了起來。縱使平高義拼盡全力扭轉了方向,但仍舊把肩部抻了一下,活動起來有些疼痛。
但這已經是萬幸!
想必被一箭穿心,現在的平高義能跑能走,不過有些外傷,已經算是福大命大了。
“看起來衙門對此事也十分慎重,竟然讓縣尉親自來看守現場。不管了,先將此事通知給上面和方泰少爺,接下來的事情等今晚的風波平息之後再做打算。”
下定了主意,平高義稍微休息了一陣,將手掌上的傷口處理好,又回身抹去了自己來時的痕跡,便折過方向往縣城而去。
趁著有人夜闖驛站的訊息還未傳到縣城,守備力量和離開時無二,平高義憑藉輕功順利的回返,換上了一身破爛衣裳來到了城中一間破廟之前。
他拄著一根破竹杖,一瘸一拐地走了進去。
此地便是平高義的躲藏之所。
乞丐是各地都有的,縱使戰亂停歇,也總有人因為各種原因成為這無處可歸之人。
此時的平高義的身份便是從隔壁縣流竄過來的一名乞丐。
他因為不知道南溪縣城宵禁的規定,晚上外出去酒樓附近踅摸些吃食,反倒被當兵的發現胖揍一頓,回來的路上還被野狗在手上咬了一口。
這等事蹟和他身上的傷完全吻合,甚至如果把他手上的布條開啟也和狗咬傷的痕跡基本相符,如此偽裝和說辭可謂天衣無縫,除非親眼所見,否則任誰也難以找出破綻。
平高義和廟裡其他幾個乞丐打了聲招呼,將自己晚上的遭遇添油加醋的抱怨了一番,便順勢躺在牆角一堆稻草上休息。
果然三更左右時分,破廟外面傳來兵卒的呼喝。
幾個大頭兵闖進破廟,把眾乞丐挨個揪起來查驗,看哪個身上帶傷。
平高義自然也被查驗了,但他只有手上有傷,又和他的說辭對得上,當兵的也懶得去找酒樓附近巡夜的查對。
大晚上的勞心勞力不說,這些個乞丐被打一頓不是十分正常的事嗎?
對於平高義而言,這一晚便有驚無險地度過了。
回春醫館那邊,方泰仍舊在陪著胡三針飲酒敘話。
說是敘話,但也不過是胡三針絮絮叨叨地將他的醫術如何如何,當年遇到過什麼樣的病人,並囑咐方泰一定不能把兩人晚上喝酒的事情告訴胡文秀。
難得遇到一個不攔著他,還能陪個酒的夥計,胡三針自然是要護著點的。
“要說這回春醫館,你可知這名字咋來的?那都是老夫靠真本事在百姓中得來的響噹噹的口碑!”
“哦?先生此話怎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