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威信(下)(第2/2頁)
章節報錯
這一次,一旦事發,可要連累不少人。
但從新縣長處事來看,先是惡了縣尉,多少有些“愣頭青”之感,其中所為,更使人惶惶不安。
“陳二,你可知罪?”
劉祈聲音本就洪亮,他這一聲質問,更是中氣十足,圍觀之眾,莫不安靜下來。
為此一聲大喝,陳二嚇得跪地,道:“回稟縣君,小人誠乃冤枉,不知罪也!”
那於外的錢家父子,聞此雙目通紅,本欲作聲大罵,但見年輕縣長,眉頭一豎:“知錯不改,罪加一等,帶證人證物!”
為了將此案辦得透徹,於昌慮百姓中,重新贏得名聲,劉祈早使許案、黃三、以配合李展所率鄉人,於城內城外默默走訪調查,盡力還原當時案情,從實際出發,給雙方一個公正處置。
待證人帶來,同為小民,於官吏本就害怕,但在劉祈問詢下,小心翼翼將事情道出。
實際上,此中案情,昌慮郭內百姓,盡知也!
重在於秉律處置。
“人證物證俱在,事實清楚,陳二,你還有話可說乎?
張任何在?
另將之喚來!”
等到張任到來,劉祈又是仔細問詢,旁有記吏記錄。
這次當眾斷案,持續將近兩個時辰。
對於案情復原,還有個中問詢,足使人口乾舌燥,但劉祈不厭其煩,看得圍觀之人,越來越多。
處於重壓之下,陳二終還是率先招供,後面事情就簡單,劉祈依律處置。
那有包庇之罪的張任,被去了吏職,與陳二同罪論之。
當然,此案之中,涉及官吏,斷不止張任一人,但要一次性處置太多吏員,反而會引起人心變動。
可四周百姓見此,無不變色。
“陳二案情,終是了結!
此間縣長,別看年紀輕輕,但真不一般也!”
“哼,不過處置一吏而以,還有去歲那兇案,這縣長可能破乎?”
面對讚揚,或是懷疑,劉祈並未出言,向眾人解釋什麼,而是面對眾人行禮後,往縣寺而去。
陳二、張任等人犯,則為收押。
但自今日事後,以百姓口口相傳,幾日內,新縣長不畏強權,論處人犯之事,即從縣城,往昌慮鄉地傳去。
接下來半月時間,劉祈一邊安排疾疫防治,又處理了幾起舊案,莫不與地方大族,或是吏員有關,才行作罷。但以處置主犯,未將事情擴大化,故如縣尉董巍等人,沒有多行阻撓,暗自則是戒備不已。
於此事中,無論是於縣寺,還是百姓中,他這位新縣長之威信,頓生不少。
甚至有人,於之安上“強項長”之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