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

河邊這個地方,小時候對我一直是最具誘惑力的。

因為在文鬥寨上,目之所及,除了山還是山。山的那邊,也還是山。

山,總是隔阻了我的思路,限制了我的想象力。似乎只有那條清水江可以通向山外,通向一個比文鬥寨還要大得多且精彩得多的世界。

寨上人所知道山外的一切,只有一個“隆裡大地方”,就是現在的隆裡古城。那時候,清水江這一條河兩岸的女子,都以嫁到“隆裡大地方”為榮耀。

“新姑娘(新娘),

嫁去隆裡大地方!

沒得鞋穿穿紅鞋,

沒得飯吃吃老糠”。

當然,小時候我是沒有機會到“隆裡大地方”去的。我到得最遠的地方,就是河邊。

河邊兩岸山嶺,都是零零散散的人家。但正街卻在文鬥上寨腳下這邊,一直延伸到巖灣寨腳。

聽說民國時候這條正街還趕集呢!不過,現在集市沒有了,只有些店鋪賣些糖果、百貨、布匹、鹽巴,山上的文鬥寨、巖灣寨人時常下山來購買,或是挑一擔黃燦燦的稻穀下山來,換回一小包日用百貨。

河邊這地方雖小,但自打文鬥鄉政府從寨上搬下來後,這裡就有了供銷社、旅店,還有買肉鋪、裁縫鋪和一家粉店。山上各寨的人,要辦個什麼事,也要跑來這裡,走的時候又捎帶點商品回去。

烏榜溪把這條街一分為二。

溪口上架著一座木橋。說是橋,其實就是幾根木頭,隨意並排一架,扣上幾根大鐵釘。沒有護欄,人走上去晃晃悠悠的,就像山裡人的人生。

以前,文鬥寨人天一亮就下山,到水碼頭坐木船,順水而下,天黑前便可到達縣城王寨。不過,縣城的名字早就改了,不再叫王寨,而叫錦屏。從文斗山下的水碼頭到錦屏,也只要用二、三個小時了,因為木船的尾巴都裝上了“嘟嘟”響的洋機器。

平日裡,在河邊,可以在橋頭那棵歪脖子老榆樹下聽幾個老人慢悠悠地講吓河的一些新鮮事。且不時看到一條機帆船從上河下來,在水碼頭上短暫停靠,跳下船幾個人又或走上去幾個人後,就又調轉船頭下河去。

河邊老人們口中關於下河的一切,總讓我著迷。

特別是有一個叫黃透元的老人,略懂文化,知道的事情可多了。老人早年放過排,做過木材生意,文鬥這地面上的事,他都能說出個“子醜寅卯”來。對河面上以及下河的一切情形,更是說得頭頭是道。

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這條河的下面還有一個叫湘西的地方,且不知道那地方還有一個叫鳳凰的古城,更不知道從《邊城》走出去的沈從文先生。

黃透元老人也不知道湘西、邊城,但卻知道下河還有一個叫洪江的“大地方”,比之前聽說的“隆裡大地方”還要大得多,有趣得多。

老人總以到過“洪江大地方”為驕傲,常眉飛色舞地晃著腦袋念一句民謠:

“一把包袱一把傘,來到洪江當老闆”。

不過,那時的我,總不能弄陰白這句話的意思。。

不能到河邊去的時候,我常常一個人在屋外邊的一條田埂上,呆呆地看著山下的清水江,看水從上河流下來,又流下河去,心裡卻想著從各方面打聽到下河的一切情形。

很多個夜晚,我所有的想象,也便集中在那條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