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外廷、文華殿內……

當這三個地名出現的時候,天啟二十三年的閣臣已然聚首,而今日已經是九月十七,距離齊王就藩的日子還剩五十三天。

長桌左右,分坐六臣,氣氛沉默,直到洪承疇走進殿內坐在主位,凝固的氣氛才有一些緩解。

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九月初一,朱慈燃再度根據自己的所需,對大明進行了改制。

這次的改制牽扯到了許多人物,而改制的內容則是內閣和六部徹底分割。

提及內閣制度,便需要提及相權和君權這對政治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對關係。

明初朱元璋建立明朝後,認為:“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並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期間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案為契機,下令廢除自秦朝以來確立的丞相制度,此後“政皆獨斷”。

這樣的做法加強了皇權,方便集權處理事物,但又容易造成政務集身,使得帝王力不從心的矛盾。

為解決這一新矛盾,洪武十五年,朱元璋設定諸殿閣大學士,收閱奏章,批發文稿,協助皇帝辦理政務,但並不參與決策。

到了永樂初年,朱棣繼承父志,選翰林院編撰、講讀等入值文淵閣,參與機務,稱為內閣,內閣制形成。

此時內閣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內閣大學士官品也較低,僅為正五品,在朝廷中的地位並不算太高,內閣也僅相當於皇帝的顧問。

不過隨著王朝逐漸穩定,每天需要處理二百多件奏疏就幾乎耗空了皇帝的大部分精力。

加上明初皇帝還需要每天要上朝三次,因此除太祖朱元璋、朱棣身體素質較好外,其它子孫後代的身體素質只要稍差,並且與勤政掛鉤,那必然難以長命。

勤政的皇帝活不長,活的長的不是長期不上朝。

在這樣的情況下,直接導致的就是明代少年皇帝極多。

如朱祁鎮、朱厚照、朱翊鈞、朱由校、朱由檢等人便是如此。

主少國疑,因此在皇帝年幼的時候,內閣往往會代理皇帝處理國家事務,而他們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一步步掌握較大的權力。

不過朱元璋時期的殿閣大學士,僅僅只是備顧問。

至於朱棣,他雖然在即位後恢復了洪武時期的殿閣大學士,但是首批閣臣都不是以殿閣大學士身份進入內閣的,而在進入內閣之後,他們當中只有一部分閣臣升至某殿或者某閣大學士。

他們一開始只是以編修等官於文淵閣參預機務,謂之內閣,漸漸至學士及詹事府等職務,權力並不算大。

內閣的權力,是自洪熙元年以後輔導任重,加升至師保及尚書、侍郎、卿使,仍兼學士、大學士。

不過朱棣設立內閣開始,並非所有的得閣臣都能夠獲得某殿或某閣大學士的頭銜。

期間如解縉、胡儼、馬愉、曹鼐、苗衷、尹直等閣臣終身沒有得到殿閣大學士的頭銜。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成化末年,基本明代的三分之一時間,也是皇權較大的時候。

這樣的內閣制度有好有壞,好處是分擔皇帝行政壓力,履行中書宰相部分職能。

自明太祖朱元璋廢除宰相之後,皇帝兼理相職,這中間的任務繁重是不可想象的。

高度集權的統治使得皇帝需要大量的投入精力到其中來,而內閣利用票擬、制詔敕等權利,假皇權指揮各部院,事實上在履行部分中書宰相的責任,使得政府能夠運轉起來,同時也沒有違背《皇明祖訓》。

等到宣宗後期的“條旨”制度出現,內閣發揮了“參斷機務”的作用,助皇帝處理行政事務的角色。

英宗即位以後,中外奏章皆委內閣籤辦,事務的決定全力在內閣手上,有助於皇帝減壓理政。

內閣制的存在,可以說強化了明代的君主專制,畢竟從廢除宰相以後,六部分理庶務,大事由尚書主持的廷議決斷。

但是內閣制度形成以後,首輔依靠皇帝來指揮六部,六部的權利漸次遭到侵蝕。

由於內閣只能依附於皇帝,因此擴大內閣的權利,也是在擴大皇帝的權利。

政治其實就是迴圈,廢相後,政治鬥爭持續在中外朝、皇帝與內閣、內閣與六部、皇帝與中朝等等之間交錯其中。

但是作為集權體制的核心,皇帝大多是處於掌控者的角色。

直到弘治年間,廟堂上突然出現一種新的情況開始,這種局面才被打破。

弘治年間,閣臣無論以何種職務入直文淵閣,最後都能獲得殿閣大學士的頭銜,並逐漸形成了各級官員先加殿閣大學士頭銜再入閣的情況。

這個開頭一開之後,如果不能以殿閣大學士銜如何官職散階,則是會被百官視為異常。

這個頭在當時看來沒有什麼,但由內閣閣臣的權力和職責卻走向了巔峰,最後在弘治八年更是出現了閣臣人選也要廷推的現象。

廷推,這是明代選任大臣的主要方式,在弘治八年之前,廷推並不適用於閣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