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你們知道,那位婦人犯了什麼罪嗎?”這緊隨而來的一句話則是徹底的讓彈幕鋪天蓋地起來。

這男的有罪似乎已經是相當明朗的一件事情了,可是這婦人犯罪?

不至於吧!

“張三老師,快說啊!”

“這女的也犯罪了?”

“不懂就問,為什麼這女的也犯罪啊?”

“這個總不會也是‘破壞軍婚罪’吧?”

“靜候大佬的解答!”

“大家別說了,快聽張三老師下面說的什麼吧!”

...

因為是已經提前錄製好的影片,所以朱銓在說完這句話後,知道網友們會有很大的反應,就直接給足的反應時間,就像之前在說男子犯下的罪過一樣,都是停頓了兩三秒鐘才繼續往下說。

朱銓厲聲道:

“這位婦人犯了兩種罪,第一項罪名是婚內出軌罪!

根據華國《婚姻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婚內出軌違法的具體有三種情況分析。

其一,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的,可構成重婚罪。

其二,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與第三人發生一夜情等偶然事件,屬於道德約束範圍,並不違法。

其三,因一方的出軌行為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無過錯方可以向有過錯方索要離婚損害賠償。

但由於《刑法》中也規定了‘軍婚’的特殊條例,所以,長期發生不正當關係在此種情況下為違法行為。

所以,婦人除了犯罪以外,若是離婚,那也不會獲得任何財產。”

眾網友倒吸一口涼氣。

朱銓嘴依舊沒停,繼續嘚吧嘚,道:“這第二項罪名是非法處置婚內財產罪!

因為在婚姻期間,婦人曾為其情人李四多次購買奢侈品以及大宗商品,並以投資的名義轉移夫妻的共同財產。

所以,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以及《婚姻法》第三百二十八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也就是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一方不得擅自處理。

所以,婦人必須追回所有給予李四的錢財,否則其丈夫一旦將其告上法庭,那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禁。”

又是一系列硬核普法!

還沒等眾人喘過氣來,朱銓再一次將那出軌的婦人所犯下的兩項罪名給羅列了出來。

網友們已經是震驚的到不能說話!

彈幕久久沒有出現一條。

整個影片光溜溜的,只有“張三”一人。

大概是已經料想到會出現這樣的一個畫面,“張三”沒有停頓,直接問道:

“各位網友們,透過我剛剛的描述,你們應該知道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我的那位朋友李四想要完全脫罪是不可能的。那你們覺得,在這些罪名之下,我的那位朋友李四需要被判多少年的刑嗎?”

此話一出,觀看影片的網友瞬間又炸開了鍋,唯獨一人直接陷入了沉默。

正在床上躺著的那位提問題的男子,他握著手機的雙手已經開始顫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