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都,城門口。

在公告處那裡,一張新的佈告張貼出來,立刻就吸引了路人的注意力。

不多時,公告處附近,已經是人聲鼎沸,熙熙攘攘的景象。

站在一側的小吏負責將告示的內容一一宣讀出來——正是慶忌所頒佈的十條變法改革的政令!

“真的假的?吳國居然跟齊國一般降低關稅, 以此吸引天下列國的貨物與商賈入吳?”

“吳王竟然還效仿昔日齊國的管仲變法,建立國儲糧制度與鹽鐵專營?”

“看起來,大王的確是想富國強民,若非如此,絕不能這般讓利於民矣!”

“二三子,這是何道理?大王居然嚴令我等國人弱冠之年必須娶妻?真是聞所未聞!”

圍觀的人, 對於國府出臺的這十條政令, 都議論紛紛起來。

不止是吳都,在吳國大大小小的各個城邑、都鄉,莫不針對慶忌的這一系列的變法改革,褒貶不一,眾說紛紜。

這第一條政令,四民分業,士農工商。

黎庶們都沒有太大的意見,畢竟人與類聚,物以群分!

其實不必慶忌嚴格劃分士農工商這四個階級的居住地,不少的百姓已經是各住各的,畢竟大家都有共同語言。

第二、第三和第四條政令,黎庶們基本上都是贊成的,且拍手叫好!

唯一感到無所適從的,就是自身利益遭到損害的公卿大夫們。

至於第五條政令,編戶齊民,這讓吳國的百姓頗為不滿。

畢竟,吳人千百年來, 依舊殘留著父子、兄弟同室而居的風俗習慣,現在國家明令,每家每戶有兩個成nian兒子以上的, 都必須分居,實在駭人聽聞!

但,這並非是不能接受的。

黎庶們也不敢違抗!

而國家出臺的第六條政令:建立國儲糧制度,實行平糴法。

實際上對於普通百姓十分有利,故而得到吳人一片盛讚。

唯一感到不滿的,就是部分貴族與商賈。

因為他們時常能趁著災荒之年,早早的囤積糧食,然後大發國難財!

現在,有了這一條政令,商賈們顯然是再也辦不到大發這種橫財的事情。

第七條政令,推行縣制,則是損害了吳國公卿大夫們的權利,卻極大的加強君主集權,跟普通黎庶的關係不大。

第八、第九條政令,鹽鐵專營與鼓勵消費,佔到便宜的群體則是商賈,尤其是他國的商賈!

因為鹽鐵專營, 就改變了過去公卿大夫們壟斷鹽鐵, 待價而沽的局面。

由國家承包給私人制鹽,制定價格, 再對外銷售,受益的無疑是沒有多少背景關係的商賈。

吳國鼓勵消費,更是能流通市場,為商賈們提供更大的市場,更多的利潤!

至於第十條政令,鼓勵生育。

其實是有賞有罰,其中以贊成者居多!

以至於在晚上閒來無事的時候,百姓們都無不關上房門,做著某種不可描述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