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林鹿的口供是和現場情況有出入的。

根據她的口供,傷人的兇器也就是那個玻璃花瓶是被她失手摔壞,那麼玻璃碎片應該散佈在窗臺附近,可現場的碎片卻是在理療床周圍,距離窗臺超過了1.5米,鑑定人員根據碎片散落的情況,作出未被移動的結論——經過模擬試驗,用花瓶將死者擊傷,大多數碎片就應該呈現出那樣的散落實況,少數有移位,也是因為兇手將死者搬運去浴室時造成的痕跡。

如果只是失手摔壞花瓶,碎片散落的位置絕對不會像現場一樣的情況。

碎片上調取出來了姜林鹿的指紋——碎裂的主要是花瓶頸部以下,所以頸部的殘片是能夠提取出指紋的。

死者在12點57分時,透過手機發了文字資訊給女兒時曉,告訴時曉她正在接受理療,但覺得姜林鹿的按摩手法有些粗暴,而且一直在質疑她偷藏了手鐲,死者很生氣,她覺得姜林鹿是利用按摩在洩憤。

這些似乎都說明了案發當天,姜林鹿的確和死者發生了爭執。

所以當地警署根據現場情況,認定姜林鹿說謊。

“如果姜林鹿的殺人動機成立,她在1點08分後,和死者爆發了爭吵,因為憤怒掄起放在理療床邊床頭櫃上的玻璃花瓶砸向死者後腦,她具備基本的護理常識,能夠確定死者沒有立即死亡,可故意傷害罪已經足夠讓她入刑了。”

現在是沈嘉木在分析案情,他的指間掐著支未點燃的香菸,抱著胳膊皺著眉頭:“姜林鹿家境優渥,前途光明,她無法接受入獄服刑的判決,所以當一時衝動傷人之後,決定乾脆將死者殺害,她把失去知覺的死者拖入浴室溺死,再考慮如何脫罪。

她知道公區監控拍下了她進入犯罪現場的影像,她沒有能力篡改以及毀掉監控資料,所以她行兇後先回到自己居住的公寓,換上她與時曉的閨蜜裝,喬裝成為時曉再次返回案發現場,造成時曉才是最後一個進入案發現場的人的假象,企圖嫁禍給時曉。”

這其實也是地方警署的判斷。

郝風雷在這個案件上,積極開動腦筋:“可如果姜林鹿計劃這麼周全,她為什麼在供訴時漏洞百出呢?”

“只有兇手和死者才最瞭解現場情況。”沈嘉木的眉頭仍然緊蹙著:“姜林鹿故意作出與現場情況不符的供訴,可以視為脫罪的一個方式,這並不至於成為此案被駁回的疑點。”

但這個案件之所以被檢方駁回重新調察,是一定存在疑點的。

“姜林鹿兩次進入案發現場時的衣服上,都沒有發現死者的血跡。”卿生說。

沈嘉木點頭:“死者的後腦被砸傷,現場留下了血跡,兇手的衣服上不可能沒有染上血跡,但根據案發當天1點28分的公區監控資料,姜林鹿在離開時身上未染血跡,地方警署的判斷是,姜林鹿擊傷死者後,是換上死者的衣服將死者搬運到浴室,把染有血跡的衣裳放進她的揹包裡帶走,回家後再進行銷燬。”

但這只是警方的推斷,沒有找到血衣,所以檢方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警方的調察結果。

“我現在懷疑的是,姜林鹿如果是因為激憤殺人,她能否這麼快冷靜下來處理善後,而且她還自願接受了警方的測謊程式,結果是她並沒有說謊。”卿生說。

“你還記得文匯案嗎?”沈嘉木說:“小玫對文匯的殺意早就存在,但曾有過中止的想法,所以哪怕最後是被激怒而重新喚起了殺意,她並不需要太多時間規詳計劃。

我們假設,姜林鹿也是如此,她的惡意早就存在,且無數次的設想過怎麼殺人怎麼脫罪,當真正摁捺不住動手時,她就可以迅速地冷靜下來。

面對測謊儀,不同心態的人結果就會不同,說得簡單點,測謊儀並不能保證對每個罪犯都有效果,尤其是姜林鹿,她曾經進修過心理學,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如果她真是一個沉著冷靜的殺手,就不會害怕接受測謊。”

“好吧,我始終難以相信一個美女,竟然殺人之後能夠如此的冷靜沉著。”郝風雷攤攤手。

沈嘉木連個白眼都欠奉了。

他很嚴肅。

“我們這回與姜林鹿的接觸,沒有找到任何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