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凌遲兇案(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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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怕,胡不宜學完劍會嚷嚷著跟白溪山走。
還好她沒有。
她很乖地跟白溪山告辭,仍是跟在他的身邊。他感激得差點跪下衝她磕頭,反正她小時他也不是沒跪過她。
而白溪山知道他的住處後,便常常跑來看他們,又常常帶著他們出去,要麼遊蕩,要麼教胡不宜練劍。
這一日,他們經過一家小酒館,酒館在門外沿街處擺了幾張桌子,風和日麗時,坐下喝兩杯水酒,看看走過的路人,倒也不失為一件樂事。
白溪山率先坐了下來,吆喝一聲:“小二,兩壺酒!一盤花生!一盤牛肉!四隻火焰山豬爪!”
豬爪端上來,宣六遙明白了它為何叫火焰山,烤得焦黃的肉皮、浸得醬紅的肉,灑了一層白芝麻,爪上插了一根小竹籤,小竹籤上貼了一張紅紙,紅紙剪成山形。
紅色的山,可不是火焰山嘛。
插了火焰山的豬爪,可不叫火焰山豬爪嘛?
最不介意當街啃豬爪的胡不宜和白溪山須臾間已將爪子啃了一半,眼睛還間或往宣六遙和莫紫萸手上幾乎完整的豬爪瞄去。
算了,這麼香,別人吃還不如自己吃。
宣六遙和莫紫萸埋下頭,吭哧吭哧地對付起手裡的火焰山豬爪。啃落的骨頭一塊塊地落到桌上,他們互相滿意地看看油醬的嘴角,把骨頭嗦得一根肉絲也不剩。
再抽空用乾淨的半邊手掌捧起酒杯喝上一口,噝—,這小日子,用皇帝換也不給——皇帝是宣五堯,雖然也長得肉乎乎的,卻又不能當豬爪啃!
他們在陽春五月的風裡,在江南的小酒館外,和自己喜歡的人一起,愉快地啃著烤豬爪。
——得趕緊啃。
因為下一刻,街那頭突然響起一陣變了調的慘呼:“啊—救命啊—死人啦!”
街上的人們頓時躁動起來,不停地有人擁過去,圍在一個牆角處,然後嘈嘈雜雜地驚呼起來:“太慘了!什麼人乾的啊!太嚇人了!”
白溪山下意識地握住長劍,盯著人群看了一會,終於起身喚小二送上洗手的清水,洗淨雙手和油膩的嘴角,才整整衣襟,吩咐宣六遙:“你們在此等著,或是回客棧,不要亂跑。”
然後往圍著人群處去了。
聽那些人說的話,想必兇案現場慘不忍睹。宣六遙不能丟下胡不宜和莫紫萸,也不能帶著她倆去看這種慘烈的事,只能換到對面白溪山坐過的位子,盯著人群,拈著花生,一顆顆地,慢慢往嘴裡塞。
不會又是一起凌遲吧?
他後來並未再用天眼檢視過佘非忍,他不知道他在哪裡,做了什麼事,甚至,還跟不跟封容醉在一起?
不是他不想——他不想看到不該看的事情。
很快,溫縣令帶著捕快們急匆匆地撥開人群進去了,一刻後,屍體被不怎麼白的白布蓋著抬了出去,白布上洇出的血漬在日光下紅晃晃地刺眼。
看來,那人死的時間還不算久。
人群漸漸散去。
白溪山提著長劍,板著臉走了回來,一屁股在凳子坐下,隨即站起身,又喚店小二送上清水,讓胡不宜幫忙著往手上澆。像是手上沾了血似的,但明明水澆下去也乾淨得很。
“很慘?”
“嗯。”
宣六遙垂眼沉思,良久,艱難地問出:“凌遲?”
“嗯。跟上次一樣。”
宣六遙咔地咬碎了花生,正正好咬在自己送進嘴的指尖,有一絲隱隱的疼痛。他抽出手捻了捻手指,沉默著不說話。